2025年德州禹城市教育、医疗卫生系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65人报名入口

1月26日9:00,2025年德州禹城市教育、医疗卫生系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65人报名入口开通,报名时间:2025年2月17日9:00-2月21日16:00。为了方便大家报名,淄博中公教育特整理了以下内容:
2025年德州禹城市教育、医疗卫生系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65人报名入口
报名时间:2025年2月17日9:00-2月21日16:00
一、招聘范围和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三)年龄应在40周岁以下(1984年2月以后出生);
(四)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和适应岗位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
(五)具有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六)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七)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在符合专业等其他条件的前提下,毕业时取得高级工、预备技师(含技师)职业资格(职业技能等级)的高级技校、技师学院毕业生,可分别报名应聘学历要求为大学专科、大学本科的岗位。
国(境)外留学人员取得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和教育部授权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位学历认证书后,可应聘有相应层次学历学位要求的岗位。已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证书、但未获得教育部门认证的留学回国人员应聘的,还需提供国(境)外学历学位证书及有资质的机构出具的翻译资料,并作出2025年9月30日以前可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材料的承诺。
面向社会招收的住院医师如为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的,其住培合格当年在医疗卫生机构就业,按当年应届毕业生同等对待;经住培合格的本科学历临床医师,按临床医学、口腔医学、中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同等对待。
香港和澳门居民中的中国公民可应聘符合条件的岗位。
台湾居民可应聘符合条件的岗位。
2025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以及与国(境)内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同期毕业的留学回国人员的学历、学位及相关证书,须在2025年7月31日以前取得;其他人员应聘的,须在2025年2月17日前取得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及相关证书。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禹城市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岗人员(含试用期人员、备案制人员);现役军人;在读非应届毕业生且不得以已取得的学历作为条件报考。
2、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
3、应聘人员不得报考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规定情形的岗位。
4、入学前与具体单位签有定向、委培合同的毕业生,未经定向或委培单位同意的。
二、报名和资格审查
(一)个人报名。报名时,请考生务必仔细阅读《2025年度禹城市教育、医疗卫生系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应聘须知》。报名采取网上报名、网上初审、网上缴费的方式进行。
报名时间:2025年2月17日9:00-2月21日16:00
查询时间:2025年2月17日11:00-2月22日16:00
考生登录禹城市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yuchengshi.gov.cn/),如实填写、提交相关个人信息资料,考生必须使用本人二代身份证报名,报名人员的姓名、身份证号码等个人信息必须真实一致,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件必须一致。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兼报者取消应聘资格,所学专业应当与招聘岗位专业要求相一致(严格以毕业证书记载专业为准,填写时有增减变化的,造成后果自负)。考生在资格待审核期内可修改报名信息,后一次自动替换前一次信息。待审核期为2小时,自完成提交报名信息算起。报名截止后,不受待审核期限制,可直接进行审核。初审通过的,报名信息不能更改。2月21日16:00后,尚未初审或者初审未通过的,不能再改报其他岗位,不能再修改、补充报名信息。
报名人员在应聘期间的表现,将作为公开招聘考察的重要内容之一,有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等行为的,查实后取消其本次报名资格。
(二)初审时间。2025年2月17日11:00-2月22日16:00
(三)网上缴费时间。2025年2月17日11:00-2月23日16:00
考生在网上提交报考信息后,在待审核期满后至查询截止时间前登录网站,查询初审结果。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在规定的时间内登录禹城市人民政府网站进行网上缴费,逾期不办理网上缴费手续的,视为放弃。报名成功后,不再退费。缴费成功后于2025年3月18日9:00—3月22日9:00登录禹城市人民政府网站报名系统下载打印准考证、《禹城市教育、医疗卫生系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登记表》、《应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承诺书》(附件2),进入面试范围人员资格审核时需提交上述报名登记表和诚信承诺书,网上缴费系统关闭服务后将无法打印,请考生及时打印并妥善保管。
报名结束后,对应聘人数达不到招聘计划3倍的招聘岗位,计划招聘1人的,取消招聘计划;计划招聘2人以上的,按1:3的比例相应核减招聘计划。招聘岗位因达不到开考比例而取消的,该岗位应聘人员可在规定时间内改报附件1中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核减和取消招聘计划的情况,在禹城市人民政府网站和“禹城人社”微信公众号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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