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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度淄博市教育局所属事业单位急需紧缺人才引进公告(60人)

淄博市教育局 2025-12-20 10:01:27 中公在线咨询在线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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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规定,结合淄博市教育局所属事业单位岗位空缺情况和工作需要,现将2026年度淄博市教育局所属事业单位急需紧缺人才引进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引进范围

1.“国优计划”研究生。国家优秀中小学教师培养计划2026年应届硕士研究生;

2.师范类高校优秀毕业生。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2026年应届优秀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毕业生;

3.国家公费师范生。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2026年应届山东省生源公费师范毕业生(含符合跨省就业规定的外省生源公费师范毕业生);

4.师范类高校高技能毕业生。省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组织的师范类高校学生(毕业年级)从业技能大赛获得一等奖的2026年应届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不含山东省属公费师范生,山东省属公费师范生按照山东省属公费师范生就业政策和师范生所签三方协议进行就业)。

二、引进岗位和条件

(一)引进岗位及数量

本公告共包含淄博实验中学等11所学校的引进岗位,具体岗位情况详见岗位一览表(附件1)。

(二)引进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年龄应在40周岁以下(1984年12月以后出生);

3.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4.能够适应岗位需要,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和履职所需要的专业水平、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服从组织安排;

5.具有引进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专业或技能条件;

普通高校2026年应届毕业生,符合教研厅〔2016〕2号和教研厅函〔2019〕1号规定自2016年12月1日后录取且

2026年毕业的非全日制研究生的学历学位证书及学历学位认证,应于2026年7月31日以前取得;

2026年“国优计划”应届毕业生不受原专业和教育学专业代码限制,但需修满26个教师教育模块学分,以自身所在教育学专业硕士学位方向、在校修读的学科方向、第一专业临近学科方向为基准报考相应岗位;

6.在职人员(含已签订就业协议人员,下同)应聘的,须征得所在单位(就业协议单位,下同)同意。定向委培应届毕业生应聘的,须征得定向委培单位同意;

7.具有相应学段学科教师资格证书(教师资格证书可放宽到办理聘用手续前取得,聘用手续一般在2026年7月);

8.具有引进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9.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应聘。

应聘人员不得报考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规定情形的岗位。

香港和澳门居民中的中国公民可应聘符合条件的岗位。

台湾居民可应聘符合条件的岗位。

其他未明确的时间计算截止日均为2025年12月23日。

(三)有关说明

引进岗位的学历、学位、专业、方向等条件有对应关系。

岗位一览表中“专业要求”栏所列专业,如无特殊说明均指具体专业,不含同名一级学科下的其他专业,仅限该专业人员应聘。

引进专业的审核一般以考生所获毕业证书上注明的专业为准。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应届毕业生,可暂按就业推荐表或相关材料上注明的专业进行审核。考生在报名时应如实填写毕业证或学历证书上的专业名称。其中,引进岗位对具体专业或研究方向有要求,但学历证书的专业名称不能体现的,则应当补充填写,并在资格审查时提供相应证明。

鉴于设置专业要求时招聘单位参考的专业目录未能完全涵盖旧专业、新兴学科等,请考生及时查阅教育部制定的高等教育专业目录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制定的全国技工院校专业目录,核实是否属于参考专业目录中的专业。对于专业目录中没有的自设学科(专业),考生在报名时可主动联系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介绍有关情况,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将根据岗位专业要求进行资格审核。

三、报名

本次人才引进活动设在东北师范大学,采取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报名方式,考生须认真阅读公告及附件内容,可选择线上或线下报名,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一)线上报名

2025年12月23日09:00-12月27日17:00,登录淄博市教育局官网(http://edu.zibo.gov.cn/)进入“淄博市教育局所属事业单位招聘网上报名入口”报名。

(二)线下报名

1.报名时间:2025年12月28日至12月29日

上午9:00-12:00 下午14:00-17:00

2. 报名地点:东北师范大学自由校区学生就业服务指导中心多功能厅(二)。

(三)现场资格审查

所有报名人员(含线上报名人员)均须进行现场资格审查,每位应聘者须使用同一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现场资格审查。

现场资格审查贯穿引进工作的全过程。在引进工作任一环节发现审核通过人员不符合应聘资格或弄虚作假等问题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考试、聘用资格,并按有关规定处理。现场资格审查由各招聘单位自行组织,未按规定时间和要求提交有关材料的,视为弃权。现场资格审查不通过的,取消其面试资格。

1. 现场资格审查时间:

2025年12月28日至12月29日

上午9:00-12:00 下午14:00-17:00

2. 现场资格审查地点:

东北师范大学自由校区学生就业服务指导中心多功能厅(二)

3. 现场资格审查提交材料目录:

①本人有效期内的二代居民身份证;

②2026届高校毕业生需提供就业推荐表(学历、学位证书须在2026年7月31日前取得);

③教师资格证书或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正式聘用前须取得教师资格证书);

④师范类本科学历报考的,须提供学习成绩单;师范类高校高技能毕业生报考的还须提供省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组织的师范类高校学生(毕业年级)从业技能大赛一等奖获奖证书;

(①-④均需提供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⑤研究生学历报考的,须提交能体现研究方向的就业推荐表、毕业论文答辩登记表、研究生部(教务处)方向证明等相关材料之一;

⑥《2026年淄博市教育局所属事业单位急需紧缺人才引进报名登记表》(附件2)和《诚信承诺书》(附件3)纸质版各1份。

(四)取消、核减计划

报名截止后,对最终确定的报名人数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岗位,按照开考比例相应核减引进计划,取消岗位核减计划情况,在各招聘单位官方网站发布。

四、面试

通过现场资格审查的人员,即获得面试资格。

面试采取模拟上课的方式进行,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统一组织,面试时间一般为报名结束后1-2日,具体面试时间、地点、要求等事项以《面试通知单》为准,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须在面试开考前,自行登录淄博市教育局官方网站打印《面试通知单》。

考生须凭《面试通知单》和本人有效身份证件(与报名时一致)参加面试。面试成绩由评委当场评判,在面试结束后向考生宣布,面试设定最低合格分数线70分。

凡因个人原因不能在规定时间按规定程序进行面试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时不允许作任何形式的自我介绍,不准透漏个人信息,否则取消面试资格。

同一岗位参加面试人数超过30人且无法一天完成面试的,可增加初试环节,根据初试成绩从高到低按1:5进入面试范围,初试成绩不计入总成绩。

面试成绩即为考试总成绩。面试成绩不低于最低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根据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1:2的比例,确定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选并面向社会公布。同一引进岗位考生出现面试成绩相同的,安排初试的则按初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选;初试成绩仍相同或未组织初试的,通过加试的方式确定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选。

五、考察、体检

(一)人员范围

根据考试总成绩排名顺序,按1:2的比例确定进入考察体检范围的人员,招聘单位可结合实际,经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同意后,自主确定考察、体检先后顺序。

考察体检先按1:1的比例进行,对放弃考察体检、考察体检不合格等原因造成的空缺,从进入同一岗位考察体检范围的人员中依次等额递补。

考察体检工作由招聘单位负责组织实施,严格落实公开招聘回避、保密等纪律规定。

(二)考察

考察可采取查阅档案、考察谈话、实地走访等多种形式,主要侧重于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廉洁自律、遵纪守法、心理素质等情况,以及是否具有应当回避的情形、与引进岗位的匹配度等情况,并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岗位条件、提供相关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进行再次复审。同时,要按照干部档案管理有关规定,对考察人选的档案进行严格审核。

招聘单位要成立考察工作小组具体负责考察工作,每组应有2名以上工作人员组成,考察小组要实事求是,全面、客观、公正地评价被考察对象,并撰写考察材料。

实行教职员工准入查询制度。根据《教育部关于推开教职员工准入查询工作的通知》(教师函〔2023〕1号)要求,经查询发现有相关文件规定情形的,不得聘用。

(三)体检

体检应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费用由考生承担。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及操作手册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考生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放弃。

(四)公示、聘用

考试、考察、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淄博市教育局网站面向社会公示,公示后不再递补,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公示期间有异议的,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按照有关规定调查处理,作出结论。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经查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提出聘用意见,按照管理权限报市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办理备案手续。对反映问题经查属实且影响聘用的,不予聘用。符合聘用条件的,发放《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备案通知书》,凭《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备案通知书》办理相关手续。招聘单位和受聘人员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六、其他

本次人才引进,由招聘单位和主管部门共同组织实施,不指定辅导书,不举办、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班。

本次引进发布的公告、岗位一览表等信息中的“以上”“以下”“以前”“以后”均包含本级别、本基数。

因受各种客观因素影响导致本次引进工作时间调整的,将综合考虑各种因素做出合理安排,并及时向社会发布公告。请考生随时关注淄博市教育局及各招聘单位官网发布的信息和有关通知,并在整个引进期间保持通讯畅通。因本人未及时查看相关信息而造成的不良后果,责任自负。

本公告由淄博市教育局负责解释。

其他未尽事宜,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相关规定执行。

考生在整个应聘过程中需咨询报名审核、考试安排、资格审查等工作时,请直接与各招聘单位联系。

咨询电话:

1.淄博实验中学 0533-2834256

2.淄博第四中学 0533-7262809

3.淄博第五中学 0533-7990290

4.淄博第六中学 0533-6235006

5.淄博第七中学 0533-7871761

6.淄博第十一中学 0533-3066232

7.淄博第十七中学 0533-2362719

8.淄博第十八中学 0533-3184303

9.淄博齐盛高级中学 0533-3180577

10.淄博柳泉中学 0533-2279909

11.淄博市特殊教育中心 0533-7868339

(咨询时间:上午8:00-11:30,下午2:00-5:30)

附件:1.2026年度淄博市教育局所属事业单位急需紧缺人才引进岗位一览表

2.2026年淄博市教育局所属事业单位急需紧缺人才引进报名登记表

3.诚信承诺书

淄博市教育局

2025年12月19日

原标题:2026年度淄博市教育局所属事业单位急需紧缺人才引进公告

文章来源:https://edu.zibo.gov.cn/art/2025/12/19/art_3540_297663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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