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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山东医药技师学院招聘工作人员简章(38人)

一、招聘单位简介

山东医药技师学院是经山东省人民政府批准成立的公办技师学院,隶属于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学院地处举世闻名的泰山脚下,是一所集技师、高级技工、本专科成人教育和职业技能鉴定为一体的全日制国家级重点技工院校。学院初建于1977年,2004年被评为“国家级重点技工学校”;2005年晋升为山东中医药高级技工学校;2009年经山东省人民政府批准,改建为山东医药技师学院。

学院现占地面积551亩,建筑面积23万平方米,现有教职工近400人,其中,专业教师256人,汇集了中药学、药学、食品、健康专业博士、硕士等各类高层次人才。全日制在校生9000余人,每年培训职工5000余人,建校四十年来累计培养各类人才7万余人。设有中药、药品营销、制药工程、生物工程、食品科学、健康管理六大类,近30个专业。学院先后建成了国家级重点技工学校、国家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国家中医药行业特有工种职业技能鉴定站、第45届世界技能大赛(健康与社会照护项目)中国集训基地、山东省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齐鲁技能大师特色工作站、山东医药技师学院泰山食品药品检测中心、山东省医药行业公共实训基地、山东省大学生创业孵化示范基地、山东省四星级科普教育基地、泰安市省级食品药品科普宣传教育基地。

多年来,学院始终坚持“立足医药,面向社会,突出特色,服务就业”的办学宗旨,认真贯彻“强化基础,注重实践,突出技能,全面发展”的教学方针,逐步形成了“诚信务实、和谐创新”的校风。由于办学成绩突出,学院先后获得“全国医药教育先进集体”、“山东省省级文明单位”、“山东省职业技术培训先进单位”、“山东省技工学校教学质量优秀单位”、“山东省技工教育特色名校”、“全省职业技能鉴定先进单位”等荣誉称号。

学院在就业方面追求高质量、高稳定、高待遇,与全国上百家知名医药企业签署了实习就业协议,学生提前一年带薪实习,历年毕业生一次性就业率均为100%。毕业生遍及国内各级各类大中型药品生产经营企业、医院和基层医药服务网点,深受用人单位的好评。

二、招聘岗位和人数

根据山东省委组织部和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中共山东省委组织部 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2020年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问题的通知》(鲁人社发〔2019〕40号)要求,结合工作需要,我院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专业技术岗位工作人员38名。具体岗位及条件详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汇总表》(附件1)。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和适应岗位的身体条件;

4.应聘初级岗位工作人员年龄应在40周岁以下(1979年7月7日以后出生),应聘中级岗位工作人员年龄应在45周岁以下(1974年7月7日以后出生)。

5.符合报考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专业及其他条件。学历、学位证书及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均须在简章发布之日前取得。应届毕业生应在2020年8月31日前取得学历、学位证书,如不能按期取得相关学历、学位证书的,取消应聘资格。

6.国家规定择业期(二年)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以及在国(境)外教学科研机构学习,与国(境)内高校应届毕业生同期毕业的留学回国人员(含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可以报考限应届毕业生岗位。

7.符合山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其他相关条件。

(二)岗位条件

详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汇总表》(附件1)。

(三)不得应聘情况

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现役军人不能应聘;曾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严重违规违纪行为且不得报考的人员,以及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应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不能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作为条件应聘。

四、招聘程序

(一)发布招聘信息

通过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和山东医药技师学院网站()面向社会发布招聘信息。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

报名时间:2020年7月9日9:00—7月15日16:00

查询时间:2020年7月9日11:00—7月16日16:00

报名人员登录山东医药技师学院网站()进行报名,按要求如实填写、提交个人信息资料,上传满足岗位条件的报名材料扫描件和本人签字的《山东医药技师学院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附件2)和《应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承诺书》(附件3)扫描件。每人限报1个岗位。报名人员在招聘单位资格初审前可修改报名信息,后一次自动替换前一次信息。初审通过的报名信息不能更改。

2.资格初审

初审时间:2020年7月9日11:00—7月16日16:00

报名结束后,初审通过的应聘人员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招聘岗位,计划招聘1人的,取消招聘岗位;计划招聘多人的,按规定比例相应核减招聘人数。取消和核减岗位情况通过山东医药技师学院网站()公布。

3.打印准考证

初审通过人员于笔试前3天内登录网上报名系统打印准考证、《山东医药技师学院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和《应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承诺书》。

4.资格复审

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应聘人员需如实填写、提交相关个人信息资料。应聘人员提供的相关材料信息如有不实,一经发现取消资格。

(1)资格审查时间:登陆学院网站()查询(资格审查、笔试、面试等具体时间均在学院网站公布,请及时关注,不再电话通知)。

(2)资格审查地点:山东医药技师学院(泰安市南开发区凤天路999号)。

(3)进入面试的应聘人员,需按招聘岗位要求,向招聘单位提交下列证明材料:

①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应聘的,提交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如还未取得毕业证和学位证,可提交学校核发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

②其他人员应聘的,提交身份证和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证书、2002年及以后的毕业生还需提供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一份。

③在职人员应聘的,提交用人单位出具的同意应聘介绍信。无单位人员应聘的,须提交个人档案存放机构出具的档案存放证明。

④留学归国人员需提交学历学位证书及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学历学位证书及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均须在本招聘简章发布之日前取得)。

⑤招聘岗位有中级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要求的,应聘人员需提供相关证书。

⑥招聘岗位对工作经历有明确要求的,应聘人员需提供工作单位出具的劳动合同和人社部门出具的缴纳养老保险情况的证明。高校毕业生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作为工作经历,工作经历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日期截止到招聘简章发布前一日。

⑦本人签名确认的《山东医药技师学院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和《应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承诺书》。

以上证明材料需提供原件及复印件,身份证核实后原件退回,其他证件待面试结束后统一退回。相关表格、证明等均需原件,且不再退回。

(三)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

1.笔试

(1)笔试时间:笔试具体时间登陆学院网站()查询,考生凭准考证和本人有效身份证件(与报名时一致)参加笔试。

(2)笔试地点:见笔试准考证。

(3)笔试内容:

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和教学基础知识(包括教育学、心理学等专业知识),笔试成绩设定最低合格分数线,由学院根据岗位招聘人数和笔试成绩情况确定。笔试结束后,根据招聘计划在笔试成绩达到合格分数线以上的应聘人员中,按照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规定比例依次确定面试人选,末位两人或多人笔试成绩相同的人员同时进入面试环节;合格人数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有合格人数确定面试人选;笔试合格人员出现空缺的岗位,取消该岗位的招聘。

(4)笔试成绩及面试人选名单在山东医药技师学院网站()公布,请及时关注,不再电话通知。

2.面试

(1)面试时间:面试具体时间在山东医药技师学院网站()公布。考生凭笔试准考证、面试通知单和本人有效身份证件(与报名时一致)参加面试。

(2)面试地点:见面试通知单。

(3)面试组织:

面试前招聘单位组织面试资格复审。截至面试之日前第3天的17时,面试人选仍未向招聘单位提交资格审查相关材料的,视为放弃。经审查不具备应聘条件的,取消面试资格。因放弃或取消资格造成的空缺,按笔试成绩依次递补,并在学院网站公布。为了面试工作的顺利进行,递补的截止时间定为面试之日前一天的9时,届时将不再递补。

面试采取试讲和答辩形式进行。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基本素质、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实践技能、逻辑思维、创新能力等方面。

面试总分为100分,设定面试合格分数线60分。达到面试合格分数线的方可进入考察体检范围。面试成绩在面试结束后当场公布。

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分别占40%和60%的比例百分制合成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按照总成绩排序。应聘人员若出现总成绩并列的,按照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若再次并列,则对成绩相同者重新组织面试。

面试人员考试总成绩在学院网站()公布。

(四)考察体检

根据考试总成绩和招聘岗位,由高分到低分按计划招聘人数1:1.5的比例,确定进入考察范围人选,组织考察。考察可根据岗位条件要求采取多种方式进行,主要考察其政治思想、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并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岗位资格条件,提供相关信息、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复审。对考察合格人员,根据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范围人选。对放弃或考察体检不合格造成的人员空缺,按上述办法从进入同一岗位考察体检范围的人选中依次等额递补。

体检在三级甲等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五)公示聘用

对考试、考察、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统一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报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审核备案,办理相关手续,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对反映问题影响聘用并查实的,不予聘用。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五、待遇

聘用人员执行事业单位人员控制总量管理相关规定,工资、福利执行国家、省、市有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标准。

六、联系方式

联系人:郑老师

联系电话:

地址:泰安市南开发区凤天路999号,山东医药技师学院组织人事处(办公楼317室)

邮编:271000

七、其他

1.本次公开招聘统一考试不指定考试教材和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授权或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2.本次公开招聘未尽事宜,按照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中共山东省委组织部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2020年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问题的通知》(鲁人社发〔2019〕40号)的有关规定执行。

附件1: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汇总表

附件2:山东医药技师学院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

附件3:应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承诺书

山东医药技师学院

2020年7月7日

原标题:山东医药技师学院2020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

文章来源:http://hrss.shandong.gov.cn/articles/ch00238/202007/5a9171be-dbb8-43b9-8025-9a0dc6f75679.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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