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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滨州惠民县医疗卫生机构公开招聘人员公告(78人)

惠民县人民政府 2025-08-19 18:05:27 中公在线咨询在线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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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规定,结合惠民县医疗卫生机构岗位空缺情况和工作需要,现就2025年惠民县医疗卫生机构公开招聘人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和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和适应岗位的身体条件;

4.应聘初级专业技术岗位的,年龄要求在40周岁以下(1984年8月以后出生);应聘中级专业技术岗位的,年龄要求在45周岁以下(1979年8月以后出生);

5.具有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学历学位或技能条件;

6.招聘专业有方向要求的,还需提交能体现研究方向的就业推荐表、毕业论文答辩登记表、研究生部(教务处)方向证明等相关材料之一。毕业证书上注明的专业为一级学科的,还需同时提交学校出具的所学具体专业(二级学科)的证明;

7.香港和澳门居民中的中国公民可应聘符合条件的岗位。

台湾居民可应聘符合条件的岗位。

8.海外留学归国人员应聘须经教育部认定同等学历、学位,并完成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对暂未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的留学归国人员,采取“承诺+容缺”方式,先行参加考试,并承诺于2025年12月31日前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证书。取得学历学位认证证书后方可进行公示、聘用。

9.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工作经历及其他资格条件。工作经历是指与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并缴纳职工养老保险、在部队服役、被国家机关录用、被事业单位聘用期间的工作经历。毕业生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能作为工作经历。工作经历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计算,以报名第一天作为截止日期。

10.根据《关于转发国卫办科教发〔2021〕18号文件的通知》(鲁卫科教字〔2021〕2号)文件精神,经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的本科学历临床医师,按临床医学、口腔医学、中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同等对待,符合紧缺专业硕士研究生岗位报考条件的,可以报考相应岗位,住培合格证书中的培训专业应当与招聘岗位的专业或类别要求相一致。

11.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

定向、委培毕业生报考,须征得定向、委培单位同意。属在职人员应聘的,应征得所在单位同意。惠民县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或总量控制备案制管理人员、未满最低服务期限的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人员)不得应聘。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应聘。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不得应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不能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作为条件应聘。应聘人员不得报考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事部规〔2019〕1号)规定情形的岗位。

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资格证书及其他未明确时限的应聘资格条件,均应于2025年8月25日以前取得。

二、招聘岗位

具体招聘岗位、招聘人数及条件要求见《2025年惠民县医疗卫生机构公开招聘人员岗位一览表》(附件1)。

三、报名、资格初审和缴费

本次公开招聘报名工作,采取网上报名、网上初审、网上缴费的方式进行。

(一)网上报名

报名采取统一时间、网上报名、网上审查、网上缴费的方式进行。

报名时间:2025年8月25日9:00—8月29日17:00

查询时间:2025年8月25日11:00—8月30日17:00

应聘人员登录惠民县人民政府网站(www.huimin.gov.cn)“通知公告”栏内报名入口报名,按要求如实填写、提交相关个人报名信息资料,上传本人近期免冠正面数码照片。 应聘人员在资格初审前多次登录提交报名信息的,后一次填报自动替换前一次填报信息。招聘单位初审通过,报名信息不能更改。2025年8月29日17:00后,单位尚未初审或者初审未通过的,不能再改报其他岗位,也不能再修改、补充报名信息。每人限报考一个岗位,不可多岗位重复报名。

报名人员必须使用本人有效期内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应聘人员的姓名、证件号码等个人信息必须真实一致。有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等行为的,查实后取消其本次应聘资格。应聘人员在应聘期间的表现,将作为公开招聘考察的重要内容之一。

报考岗位有专业要求的,报名人员所获毕业证上注明的专业必须与“招聘专业”一栏中列出的专业一致。(注:如果毕业证书所列专业不止一个,只要其中一个与招聘岗位专业要求相一致就允许报名),报考所使用的专业、学历、学位须对应一致。报名人员填写的报名信息必须真实、全面、准确。因报名人员信息填报不准确、不齐全导致未通过资格审查的,由报名人员本人承担相应后果。

(二)资格初审

初审时间:2025年8月25日11:00—8月30日17:00

惠民县卫生健康局与招聘单位共同负责资格初审工作(节假日不休息),在报名期间及时查看本部门的网上报名情况,根据应聘人员提交的信息资料,认真进行资格审查,并尽快确认初审结果。对具备报名资格并符合应聘条件的,不得拒绝报名;对不符合应聘条件而未通过初审的人员,要说明理由;对提交信息不全的,应注明缺少的内容,退回应聘人员补充。

应聘人员在网上提交报名信息后,应在查询时间截止前及时查询报名资格初审结果。

(三)网上缴费

缴费时间:2025年8月25日11:00—8月31日17:00

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报名网站进行网上缴费。逾期不办理网上缴费手续的,视为自动放弃。笔试考务费收取标准为每人每科50元。报名成功后,不再退费。

拟享受减免有关考务费用的报名人员,初审通过后,可由本人或委托他人于2025年8月31日12:00前携带有关证明材料(详见附件2)到惠民县卫生健康局(惠民县开发区乐安四路孙武三路西北角惠民县卫生健康局东裙楼一楼南首事业编招聘办公室)办理现场确认和减免手续,逾期视作放弃应聘资格。应聘人员缴费成功后,务必及时关注惠民县人民政府网站的公告。

(四)招聘计划核减及岗位改报

报名结束后,对应聘人数达不到1:3比例的岗位,计划招聘1人的,取消招聘计划;计划招聘2人(含)以上的,按1:3的比例相应核减招聘计划。岗位学历学位要求研究生和硕士学位的,免笔试,不设开考比例。核减和取消招聘计划的情况,在惠民县人民政府网站“通知公告”栏公布。

报考取消招聘计划岗位的人员,可在规定时间内改报附件1中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改报只进行一次。逾期不办理改报手续的,视为放弃。

四、笔试

笔试采取统一考试、统一标准、统一阅卷的方式进行。

市、县医疗卫生机构招聘采取统一笔试时间,笔试时间、地点和相关事宜通过惠民县人民政府网站另行公告。

XYY01-临床医疗岗位仅进行面试;其他岗位采取先笔试后面试的方式。

笔试内容按专业不同分为医疗、中医、检验、影像、中药学、药学共六类分别命题。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

考生必须凭本人有效期内二代居民身份证(或临时身份证)和笔试准考证参加考试,两证缺一不可。

为保证新进人员基本素质,笔试设定最低合格分数线,由招聘部门根据岗位招聘人数和笔试情况确定。笔试成绩合格人员,根据招聘计划和报考岗位由高分到低分按1:3的比例确定面试入围人选。达不到上述比例的,按实有合格人数确定进入面试资格审查范围人员。进入面试资格审查范围人员最后一名笔试成绩并列的,一同进入面试资格审查范围。

五、资格审查

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整个招聘工作全过程,前后审查结果不一致的,以后一次审查结果为准。资格审查工作由惠民县卫生健康局与招聘单位共同负责实施。选派专人对应聘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严格审查,确定符合招聘条件人员,对资格审查结果负责。

XYY01-临床医疗岗位按实际报名人数进行面试资格审核。

经笔试进入面试资格审查范围的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进行资格审查。进入资格审查范围人员名单及审查相关事项见网站公告。资格审查时须提交的材料见附件2。未在规定时间内进行资格审查以及未按规定提交相关材料的,视为自动放弃。经审查不具备报考条件的,取消其资格。对因放弃资格审查或取消资格造成的空缺,从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中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递补只进行一次。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缴纳面试考务费每人70元。

应聘人员要仔细阅读诚信承诺书,并亲自在《2025年惠民县医疗卫生机构公开招聘人员诚信承诺书》(见附件3)上签名。提交的应聘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应聘人员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面试资格。

六、面试

具体面试时间、地点及相关事项请随时关注惠民县人民政府网站。

面试重点测评应聘者的岗位适应能力,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满分为100分,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XYY01-临床医疗岗位面试成绩即为总成绩。

面试结束后,按照笔试、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合成计算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采用百分制计分,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

为保证新进人员基本素质,面试设定合格分数线70分,低于合格分数线者取消进入考察体检范围资格。如同一岗位中出现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若仍相同的,则组织专家重新命题对总成绩相同的人员进行面试,并以重新面试成绩排序确定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选。XYY01-临床医疗岗位面试成绩相同的,组织专家重新命题进行面试。

七、考察和体检

按照招聘岗位,由高分到低分按1:2的比例确定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选,并等额组织。

考察。招聘单位成立考察体检工作小组,具体负责考察、体检工作。根据实际需要,考察可采取查阅档案、查验证明、实地考察和谈话等多种方式进行。主要侧重考察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考察过程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岗位资格条件,提供的相关信息、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复审。按照《关于进一步从严管理干部档案的意见》(鲁组发〔2017〕2号)要求,对考察对象的档案进行严格审核,重点审核“三龄二历一身份”等内容。对档案中存在的问题,要认真进行调查,问题未查清并处理到位的,不得办理聘用手续。档案中存在涂改、造假等问题情节较重的,一律取消聘用资格。考察体检工作小组要实事求是,全面、客观、公正地评价被考察对象,并写出书面考察意见。

对考察合格人员进行体检。体检应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承担。用人单位和应聘人员对体检结果有疑问时,可以申请复检,费用由申请方负担。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报考人员在体检过程中有意隐瞒影响聘用的疾病或者病史的,取消聘用资格;应聘人员在体检过程中有串通体检工作人员作弊或者请他人顶替体检以及交换、替换化验样本等作弊行为的,体检结果无效,取消聘用资格;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取消聘用资格。

考察和体检环节出现的岗位空缺,从进入同一岗位考察体检范围的人员中依次等额递补。

八、公示和聘用

按照考试、考察、体检结果,确定拟聘人员。对拟聘人员,在惠民县人民政府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有异议的,按照有关规定调查处理,作出结论。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不再递补。

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由用人单位和主管部门提出聘用意见,报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管机关备案;对反映问题影响聘用并查实的,不予聘用。聘用单位和受聘人员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

受聘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和最低服务年限制度,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最低服务年限(含试用期)为3年。

惠民县人民医院、惠民县中医院、惠民县妇幼保健院招聘人员均为人员控制总量备案管理,按照山东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编办、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山东省实行人员控制总量备案管理的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办法(试行)》(鲁人社发〔2017〕53号),纳入人员控制总量备案管理。

七、其他

有关招聘事项信息将通过惠民县人民政府网站(www.huimin.gov.cn)“通知公告”栏公布,应聘人员应及时了解网站发布的最新招聘信息,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及聘用的,责任自负。

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教材和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授权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本次招聘发布的公告、岗位汇总表、应聘须知等信息中的“以上”“以下”“以前”“以后”均包括本级别、本基数。

本次公开招聘工作由惠民县卫生健康局负责具体组织实施。

咨询电话:15726287971

咨询时间:上午8:30-11:30、下午14:30-18:00

监督电话:0543-5328118 0543-8197032

附件:

附件1:2025年惠民县医疗卫生机构公开招聘人员岗位一览表.xlsx

附件2:2025年惠民县医疗卫生机构公开招聘人员应聘须知.doc

附件3:诚信承诺书.docx

中共惠民县委组织部

惠民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惠民县卫生健康局

2025年8月19日

原标题:2025年惠民县医疗卫生机构公开招聘人员公告

文章来源:http://www.huimin.gov.cn/art/2025/8/19/art_118127_1046436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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