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淄博市周村区青年干部人才优选计划资格复审公告
根据《淄博市周村区青年干部人才优选计划选聘公告》的规定,对进入资格复审范围人员(附件1)进行资格复审。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资格复审时间和地点
时间:2025年3月27日-3月28日,上午9:00-11:30,下午14:00-16:30。
地点:淄博市周村区工人文化宫职工服务中心207房间(周村区凤鸣路北首16号)。
二、资格复审形式
采取现场审查方式进行,确因特殊原因无法到场的可委托他人代审。资格复审通过人员现场领取综合测试通知单。博士研究生资格复审及后续事宜另行通知。
三、需提交的材料
1. 《淄博市周村区青年干部人才优选计划报名登记表》、《淄博市周村区青年干部人才优选计划诚信承诺书》(需本人手写签名和日期);
2. 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 国家承认的、符合岗位要求的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资格复审时,已取得学历(学位)的毕业生须提供有效期内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及中国高等教育学位在线验证报告(从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下载打印);未获得学历(学位)的2025年应届毕业生须提供所在高校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审核盖章的就业推荐表(非自荐材料,需体现专业信息)原件及复印件。其中,研究生还须提供本科阶段的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国(境)外高校毕业生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或其他有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4. 本人报名登记表上填写的奖惩情况、学术成果等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
5. 在职人员(含已签订就业协议人员)应聘的,还需提交有用人权限部门或单位(就业协议单位)出具的同意应聘说明(附件2)。
以上材料需提供复印件的,数量均为1份,资格复审时须按以上顺序排序审核,并由中共淄博市周村区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留存。资格审查贯穿优选工作全过程,在优选各环节发现存在弄虚作假,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等情形的,一经查实,取消优选资格。
四、注意事项
1. 考生务必保持通讯畅通。凡因通讯不畅影响资格复审的,责任自负。考生应对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如有信息不真实、不完整、与“优选计划”选聘公告不符、影响资格复审结果的,视为资格复审不合格。
2. 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材料但被审查为缺件的,须在4月8日前补充材料,补充材料审查地点为周村区政务中心2号楼311房间。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的,视为自动放弃。
3. 委托他人进行资格复审的,须携带委托人和被委托人的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现场资格复审委托书(附件3)原件及资格复审需提交的材料到现场代为办理。
4. 自愿放弃资格复审的考生须填写《放弃资格复审声明》(附件4),经本人签字并按手印后,以照片形式于3月26日前报送至邮箱(zczzbrck@zb.shandong.cn)。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资格复审材料且无法联系到本人的,视为自动放弃,取消优选资格。
5. 未尽事宜由中共淄博市周村区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533-6195812
(请于工作日8:30-12:00,13:30-17:00拨打以上电话)
附件:
1.淄博市周村区青年干部人才优选计划进入资格复审范围人员名单(不含博士研究生).doc
中共淄博市周村区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5年3月7日
原标题:淄博市周村区青年干部人才优选计划资格复审公告
文章来源:http://www.zhoucun.gov.cn/art/2025/3/7/art_20273_2898246.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