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淄博市博山区公开招聘公办幼儿园教师(人员控制总量)现场资格审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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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2023年淄博市博山区公开招聘公办幼儿园教师(人员控制总量)公告》的规定,现将博山区公开招聘公办幼儿园教师(人员控制总量)进入面试范围人员现场资格审查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资格审查人员范围
在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以上,根据招聘计划和面试比例,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进入资格审查范围人员。具体名单见附件1。
二、资格审查时间及地点
(一)现场资格审查
1.现场资格审查时间:2023年6月26日(星期一)上午8:00—11:30。
2.现场资格审查地点:博山区人民路小学。(淄博市博山区人民路46号甲6号)
进入资格审查人员请严格按照资格审查规定时间参加审查,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有关材料的,视为弃权。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材料但被审查为缺件的,可在6月27日(星期二)9:00—11:00补充材料,补充材料审查地点为:博山区教育和体育局696室。(淄博市博山区中心路114号)
(二)递补资格审查
1.因弃权或审查不合格取消资格造成的空缺,在最低合格分数线内按笔试成绩依次递补,递补资格审查只进行一次。
2.弃权、取消资格人员名单及递补资格审查人员名单将在博山区人民政府网(http://www.boshan.gov.cn/)“通知公告”栏公布。
3.递补资格审查时间:2023年6月28日(星期三)9:00—11:00。
4.递补资格审查地点:博山区人民路小学。(淄博市博山区人民路46号甲6号)
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有关材料的,视为弃权。
三、进入现场资格审查范围人员须提交的材料
考生凭《报名信息表》、身份证、笔试准考证,进入审查现场。
须提交的材料具体如下:
1.考生《报名信息表》、笔试准考证、诚信承诺书各一份(报名系统已重新开放,请未打印报名信息表、诚信承诺书、笔试准考证的考生自行打印。诚信承诺书须现场签字)。
2.身份证或临时身份证的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
3.学历及有关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具体包括:
(1)符合岗位学历、专业要求的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2001年及以后的高校毕业生还需提交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登陆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www.chsi.com.cn)验证打印)或教育部学历认证报告原件一份。
国内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可提供毕业证、就业推荐表、学校相关部门出具的学历说明或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之一。
证书丢失的,可提交具有同等效力的公布文件、登记表等材料。
(2)属国(境)外毕业生应聘的,还须提交教育部门出具的国(境)外学历认证书(认证书须在报名首日之前取得)和原版成绩单(附与学历认证时相同的正规翻译公司出具的中文翻译件)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对于2006年8月之后出具的国外学历认证书、2008年8月之后出具的港澳台地区学历认证书、2013年(含)之后出具的中外合作办学学历认证书,还需同时提交国外学历认证书在线查询结果(登陆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国外学历认证书在线查询系统(cscserzsearch.cscse.edu.cn)验证打印网页或截图)。
国(境)外毕业生应聘人员所学专业是否符合招聘专业要求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进行认定。
4.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幼儿园教师资格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
尚未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需提供有效期内《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幼儿园教师资格证书须在2023年7月31日及以前取得。
证书丢失的,可提交具有同等效力的认定申请表等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
5.在职人员(含已签订就业协议人员)应聘的,须征得所在单位(就业协议单位)同意。定向委培应届毕业生应聘的,须征得定向委培单位同意。现场资格审查时须提交有用人权限部门或单位(就业协议单位、定向委培单位)出具的同意应聘证明或解聘证明原件一份。
劳务派遣人员应聘的,提交的同意应聘证明须加盖派遣单位和工作单位双方公章。
公办中小学(幼儿园)在编教师、总量控制备案管理人员应聘的,还须同时提交县级及以上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同意应聘证明或解除(终止)聘用合同证明书原件一份。
报名时属在职人员、后解除劳动关系的,应提交失业证、解除劳动合同书、解除就业协议书等材料之一的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或档案代理部门出具的未就业证明原件一份(时间应在报名时间之后)。报名时无工作单位的不需要提交。
对在职人员出具同意应聘证明或解聘证明确有困难的,除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及实行人员控制总量备案管理的事业单位总量内人员外,也可在考察前提交相应证明,否则视为弃权。
四、缴费
现场资格审查合格人员须缴纳面试考务费70元/人,请现场登陆报名系统进行网上缴费,现场未进行网上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考务费缴纳成功后,不再退费。
五、其他事宜
(一)资格审查由博山区教育和体育局具体负责。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整个招聘工作全过程。现场资格审查与网上初审结果不一致的,以现场资格审查结果为准。
(二)现场资格审查须由本人按规定时间、地点和要求提交相关材料,否则视为弃权。
(三)凡提交材料进行资格审查人员,无论合格与否,均要按规定提交审核材料的复印件。
(四)为了方便考生,采取网上打印面试通知单的方式,打印面试通知单时间另行通知,请资格审查合格人员随时关注博山区人民政府网上相关公告或通知。应聘人员应注意及时查看,由于本人未及时查看相关信息而造成的后果,责任自负。
(五)其他未尽事宜按照《2023年淄博市博山区公开招聘公办幼儿园教师(人员控制总量)公告》执行。
本公告由博山区教育和体育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533-4297085
博山区教育和体育局
2023年6月21日
原标题:2023年淄博市博山区公开招聘公办幼儿园教师(人员控制总量)现场资格审查公告
文章来源:http://www.boshan.gov.cn/art/2023/6/21/art_4428_2716342.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