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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淄博高新区卫生健康系统公费医学生体检、考察公告

根据《关于印发<山东省医学生公费教育实施办法>的通知》(鲁卫发〔2021〕9号)、《关于印发《山东省公费医学生(定向淄博)就业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淄卫字〔2022〕6号)文件精神,现将选聘到淄博高新区卫健系统的公费医学生体检、考察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体检

1、报到时间:2022年8月11日上午7:30。

2、报到地点:淄博高新区卫生健康事业中心(高新区中润大道197号)。

3、注意事项:

(1)体检人员须携带有效身份证、本人签字的《体检人员健康管理信息承诺书》(纸质版、详见附件1)、本人签字的《体检人员健康申明卡及安全考试承诺书》(纸质版、详见附件2)和体检前48小时内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电子版、纸质版具有同等效力),在规定时间内到报到地点集合,逾期不到视为自动放弃,取消体检资格。

(2)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3)公费医学生严禁弄虚作假、冒名顶替;如隐瞒病史影响体检结果的,后果自负。

(4)公费医学生报到时须上缴各类电子通讯工具,在体检工作人员组织下抽签确定体检顺序,并领取号牌,在工作人员的带领下开展体检。体检过程中对违反规定携带、使用通讯工具以及透露个人信息的,取消体检资格;参加体检的公费医学生须服从安排,集中行动,擅自离队者作放弃体检处理。严禁公费医学生家长、亲属、朋友等陪同前往体检医院,不得与体检工作人员接触。

(5)公费医学生体检时必须空腹(不能吃饭、喝水等),体检前一天23:00以后不要吃东西、喝水。体检前一天请注意休息,勿熬夜,不要饮酒,避免剧烈运动。

(6)女性受检者月经期间尿液检查由体检医院医生根据情况确定是否进行;怀孕或可能已受孕者,事先告知医护人员,勿做X光检查,同时需现场提供证明怀孕相关材料:如彩超诊断结果等。

(7)体检费用预计400元,请携带现金。(体检费用自理,以医院根据体检项目收费标准收取)

二、考察及相关材料提交

1、提交材料

个人档案、身份证复印件、毕业证和学位证复印件及学信网学历认证(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学位网学位认证各一份、户口所在地或居住地派出所出具的无违法犯罪证明、个人思想总结(不少于800字)、学校出具的鉴定材料(包括个人基本情况、在校起止时间、在校期间表现、有无违纪违规情况、是否参与邪教、非法组织等)。

2、有关要求及说明

(1)应聘人员务必准确查询自己档案所在具体单位及当地办理调档需要的手续。考生可在体检结束后领取《调档函》和《介绍信》,凭《调档函》到档案管理部门调取个人档案,凭《介绍信》到派出所出具考察对象有无犯罪记录证明。

(2)材料提交要求:考察材料务必于8月17日前送至高新区卫生健康事业中心组织人事科(高新区中润大道197号)。凡在规定时间内未提交有关材料的,视为自动放弃考察资格。如有特殊情况,请及时联系。自愿放弃考察资格的应聘人员,请主动与我们联系。

(3)各应聘人员请保持手机畅通并注意查看淄博高新区O2O人才综合服务平台https://www.zbzhhgx.cn/。

三、疫情防控要求

请广大公费医学生近期注意做好自我健康管理,以免影响体检考察,应减少跨区域流动,尤其避免到疫情中、高风险地区活动。凡违反我省常态化疫情防控有关规定,隐瞒、虚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的,将依法依规追究责任。具体注意事项根据省市疫情防控最新规定执行,如有变化另行通知。

联系电话:0533-2341083。

淄博高新区卫生健康事业中心

2022年8月9日

附件1:体检人员健康管理信息承诺书.docx

附件2:体检人员健康申明卡及安全考试承诺书.docx

原标题:2022年淄博高新区卫生健康系统公费医学生体检、考察公告

文章来源:http://www.zbzhhgx.cn/zuixin/20220809/264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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