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滨州市滨城区第二批次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公告
一、申请认定人员范围
(一)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且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人员,可在滨城区申请认定幼儿园、小学、初级中学教师资格:
1.具有滨城区、开发区、高新区户籍;
2.持有滨城区(或开发区、高新区)居住证(须在有效期内);
3.就读学校所在地在滨州市(含全日制应届毕业生和已经取得的学历申请认定的其他全日制在读学生);
4.驻滨部队现役军人、武警。
(二)在我区学习、工作和居住的港澳台居民,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可在居住地申请认定教师资格;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持5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可在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所在地申请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学历及其他条件、程序要求与内地(大陆)申请人相同。
二、认定条件
(一)申请认定幼儿园、小学教师资格,应当具备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申请认定初级中学教师资格,应当具备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根据《教师资格条例》、国家和我省有关规定,普通高校三年级以上学生可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考试通过但未取得毕业证书前,尚不具备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学历条件。普通高校全日制应届毕业生可在毕业前最后一学期申请认定相应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将在申请人取得毕业证书后做出认定结论和制发教师资格证书。
(二)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并取得考试合格证明(在规定有效期内)。
(三)达到普通话水平测试二级乙等及以上标准,取得相应等级证书。
(四)能适应教育教学工作的需要,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申请人须按照《教育部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关于调整申请认定幼儿园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的通知》(教资字〔2010〕15号)《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教育部卫生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2号)要求及《山东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及操作规程》(鲁教人字〔2001〕22号)规定的标准和程序参加体格检查,体检结论为合格。视障人员体格检查时,免测视力体检项目;听障人员体格检查时,免测听力检测项目。
(五)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和职业道德,能履行《教师法》规定的义务。
(六)申请教师资格的“任教学科”应与报考面试科目一致。
三、认定流程
(一)网上申报。
1、申报时间
网报时间为:2022 年 6 月 15 日 8:00—6月 27日 17:00。认定人员范围:符合申请条件的2022年应届毕业生和未参加第一批次认定的非应届毕业生。
2、申报网址
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www.jszg.edu.cn)从“教师资格认定网报入口”进行申报,申报时应按网站提示选择相应现场审核确认点。其中,“请选择
考试形式”一栏中,参加国家统一考试取得《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的申请人应选择“国家统一考试”,取得《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的申请人应选择“免试认定改革人员”。
(二)体格检查。
申请人自行打印山东省教师资格体检表(附件2),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体检,滨城区(含高新区、开发区)申请人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市外申请人可以到当地教育部门(或行政审批部门)指定的具有教师资格认定体检资质的医院进行体检并出具《山东省申请教师资格人员体格检查表》。体检结果只在本次教师资格认定有效。
(三)认定方式
为方便申请人,严格落实疫情防控及安全要求,本批次认定,全部采用线上方式。
认定方式:申请人下载“来滨办”APP于7月5日09:00至月7月11日17:00将所需材料按程序要求上传。下载“来滨办”APP,选择业务办理-页面左上角切换县区选择“滨城区”--将所需材料按程序要求上传。
(安卓系统用户扫描下方二维码下载,苹果用户在苹果应用商店中搜索“来滨办”下载)详见附件1。
(来滨办APP)
(QQ群号 )
线上审核确认时,须提交的材料:
(1)身份证(正反面)(需在有效期内)。
(2)在户籍所在地申请认定的,提交本人户口簿或集体户口证明原件;在居住地申请认定的,应当提交有效的居住证原件;以就读学校所在地申请认定的,提交注册信息完整的学生证原件;驻滨部队现役军人、武警提交军人证、警官证等证件;视障或听障申请人提交《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
(3)高等教育学历信息在认定系统中校验不通过的还需提交以下材料:国(境)外学历应同时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认证书》的原件。其他学历提交学信网打印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
特别提示:在审核材料过程中,对于国家认定信息系统无法直接比对验证的学历(中等职业学校学历除外),申请人须提交《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在学信网在线申请),否则视为不合格学历将不予受理。建议申请人提前在学信网验证学历,无法验证的及时申请认证报告。
网报通过的提交拍摄的空白纸。
(4)《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认定系统校验通过的可不提交,需提交拍摄空白纸。
(5)《山东省申请教师资格人员体格检查表》。
(6)无犯罪记录。请通过“滨州微警务”或“山东微警务”公众号,输入身份证信息,自动生成截图,上传至“来滨办”。详细教程参见附件4。
各认定机构完成审核工作后,将依据审核情况做出认定结论,并为符合认定条件的申请人制发教师资格证书。证书将于7月30日前通过EMS免费邮寄(请申请人将证书的收件人姓名、地址和电话在中国教师资格网和“来滨办”APP填写清楚)。
邮寄的材料包括教师资格证书和《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各1份。其中,教师资格证书由申请人自行妥善保管;《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须及时交申请人档案管理部门,存入本人人事档案。
四、疫情防控及其他事项
(一)申请人须提前了解居住地和认定机构所在地疫情防控有关规定。做好个人安全防护,认真执行滨州市委或滨城区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运行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发布的各项防疫要求。
(二)请申请人在报名前,务必及时认真查阅认定机构发布的认定公告,仔细阅读中国教师资格网相关提示,严格按规定时间、地点和方式进行网上申报、按规定流程进行体格检查(体检标准见附件3)和提交材料等,以免错过工作安排。因错过申报时间、选错认定机构或确认点、申报信息有误或提交材料不全等原因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申报工作的,中国教师资格网报名系统将自动关闭,认定机构无法受理,责任由申请人本人承担。
(三)申请人网上报名后,中国教师资格网报名系统将自动对所提交学历进行在线验证。其中,验证不通过的,国内(不含境外)学历以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的查询、认证结果为准,国(境)外学历以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认证书》为准,未经认证的学历(以中等职业学校学历申请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除外)不能用于申请教师资格。请未通过在线验证的申请人提前自行查询打印《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申请学历认证,并保存相关材料以备提交,在学信网无法查询或认证的高等教育学历不能用于申请教师资格。
申请人应在《个人承诺书》中做出真实无误的承诺,承诺如与事实不符,将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按“弄虚作假骗取教师资格”对申请人做出“撤销教师资格、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教师资格” 的行政处罚。
教师资格证书制证所用照片由我局统一免费印制,无需申请人提供。申请人网报时按要求上传近期白底免冠证件照。
(四)根据国家规定,申请人每个自然年度内只能申请认定一个教师资格。
(五)申请人应如实提交相关材料,弄虚作假、骗取教师资格的将依据国家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咨询电话:0543-8155053 (滨城区行政审批服务局社会民生服务中心)0543-3172277(“来滨办”)。
附件:
1、“来滨办”使用说明 附件1:来滨办使用说明.docx
2、山东省申请教师资格人员体格检查表附件2:山东省教师资格体检表.doc
3、山东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附件3:山东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docx
4、“无犯罪记录”下载说明附件4:无犯罪记录下载说明.docx
5、教师资格认定体检通知附件5:体检通知.doc
滨城区行政审批服务局
2022年6月13日
原标题:2022年滨城区第二批次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公告
文章来源:http://www.bincheng.gov.cn/art/2022/6/13/art_117993_10328081.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