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淄博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拟聘任工作人员通知
各区(县)局、各分局、各规划管理办公室、局属各单位、机关各科室: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山东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委员会关于印发<山东省党政机关法律顾问工作管理办法>的通知》(鲁法委发〔2021〕4号)精神,按照党政机关择优选任内部法律顾问的相关要求。经研究,聘任五名同志为市局内部法律顾问。
市局内部法律顾问接受本单位指派从事法律事务工作,应当认真履职,坚持原则,客观发表法律意见。具体履行下列职责:
(一)为市局重大决策提供法律意见;
(二)参与相关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市局规范性文件的起草工作;
(三)参与市局拟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合法性审查工作;
(四)参与市局签订民事合同的合法性审查工作;
(五)为处理突发事件以及其他紧急法律事务提供法律咨询;
(六)为涉法涉诉案件提供法律咨询;
(七)代为处理行政争议及民事争议案件;
(八)协助市局开展普法工作;
(九)承担市局交办的其他法律事务。
淄博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2年1月24日
原标题:淄博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聘任内部法律顾问的通知
文章来源:http://gtj.zibo.gov.cn/art/2022/1/25/art_4034_2252671.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