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淄博市大数据中心高层次人才招聘工作人员拟聘用人员公示
根据《2021年淄博市事业单位高层次人才招聘公告》等有关规定,1名同志经考察、体检合格,拟聘用为淄博市大数据中心工作人员,现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2021年11月1日--2021年11月9日。
公示期间,如对公示人员有异议,单位和个人均可直接向市大数据局办公室(人事科)当面反映,也可通过电话方式反映,反映问题要用真实的姓名、联系电话和通讯地址。
市大数据局办公室(人事科)电话:3183627
通讯地址:张店区人民西路8号淄博市大数据局办公室收(255000)
附件:
淄博市大数据中心2021年高层次人才招聘拟聘用人员名单.xlsx
原标题:2021年淄博市大数据中心高层次人才招聘工作人员拟聘用人员公示
文章来源:http://dsj.zibo.gov.cn/art/2021/11/1/art_10910_2178671.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