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淄博市物流产业发展中心校园招聘面试通知
各有关考生:
按照《2021年山东省淄博市市属事业单位校园招聘公告》要求,特制订本通知,现公布如下。
一、面试人员范围
淄博市物流产业发展中心综合管理岗位,通过网上资格初审的考生。
二、面试时间和地点
面试时间:2021年10月15日上午8:00
面试地点:淄博市张店区人民西路5号(淄博市文化和旅游局)
三、面试形式
面试采用现场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面试时间为15分钟,主要测评报考人员的理论素养、思维应变能力、专业水平、语言表达、举止仪表、岗位匹配度等。面试成绩采用百分制计算,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
四、资格审查
面试开始前先进行资格审查,主要查验面试人员的报名表以及网上报名时提交的符合岗位要求的有关材料原件(学历学位证书、就业推荐表、学校相关部门出具的学历学位证明或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等材料之一)。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招聘工作中发现审查通过人员不符合应聘资格或弄虚作假等问题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应聘资格,并按有关规定处理。
五、相关说明
1、面试人员应于面试当天8:00前到达候考室候考(淄博市张店区人民西路五号,淄博市文化和旅游局),面试人员应持有7日内经当地核酸检测呈阴性的健康证明、“健康码”“行程码”以便检验,并做好防护措施。未按规定时间到达者,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除面试人员外,陪同家属及其他与招考工作无关的人员一律不得进入淄博市文化和旅游局3楼考场范围。
2、面试人员参加面试时,必须出示本人二代《居民身份证》(含新版临时身份证)。证件未带者,一律不准参与面试。
3、面试人员应服从面试有关规定,发现问题应按程序反映,不得妨碍面试工作正常进行。
4、面试人员在候考面试过程中应严格遵守各项考试纪律规定,一律不得携带和使用各种通讯工具,否则按违纪处理,并取消面试资格。
5、面试人员进入面试室不得以任何方式向考评组或工作人员透露本人的姓名、家庭住址、就读院校等个人信息,违者初试、面试成绩按零分处理。
6、面试结束后,当场公布面试成绩及排名,根据面试成绩排名确定进入考察范围人员。若招聘岗位出现面试人员面试成绩相同的,按加试确定排名顺序。面试成绩均在淄博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网站公布。
7、面试设定最低合格分数线70分。进入面试范围、考察范围人员的面试成绩不得低于最低合格分数线。
8、面试人员在面试结束后,立即离场,由工作人员引领到休息室等候。待宣布成绩后,统一离开考点。等候期间不准随意离开候考室、休息室,更不得向未接触试题的人员透露试题,否则取消面试资格,并追究有关责任。
9、面试全程进行录音录像,录音录像资料保存2年以上备查。
10、面试人员随时登陆淄博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网站(http://fgw.zibo.gov.cn)查看有关信息,并保持联络畅通。
六、监督及咨询电话
面试过程由市纪委监委驻市发展改革委纪检监察组全程监督,市人社局负责相关指导。
咨询电话:0533-2170056
监督电话:0533-2923398
未尽事宜按《2021年山东省淄博市市属事业单位校园招聘公告》及省市有关规定执行。
淄博市物流产业发展中心
2021年10月12日
原标题:市物流产业发展中心2021年校园招聘面试的通知
文章来源:http://fgw.zibo.gov.cn/art/2021/10/12/art_951_2170462.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