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淄博市大数据局所属市大数据中心招聘高层次人才资格审查、复试通知
根据《2021年淄博市事业单位高层次人才招聘公告》的规定,现将资格审查、复试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资格审查、复试人员范围
应聘市大数据局所属事业单位市大数据中心,初试通过进入复试范围的考生,经现场资格审查合格后,进入复试。
二、资格审查、复试时间和地点
(一)资格审查时间及地点:2021年9月11日(星期六)上午8:30-9:00,淄博市张店区人民西路8号(市政府办公楼)228房间。
(二)复试时间及地点:2021年9月11日(星期六)上午9:00,淄博市张店区人民西路8号(市政府办公楼)六楼会议室。
三、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须由应聘人员本人按照规定时间、地点和要求提交相关材料,否则视为弃权。参加资格审查人员需提交下列材料:
(一)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二)报名表1份(登陆报名系统打印)。
(三)诚信承诺书1份(登陆报名系统打印)。
(四)学历、学位有关材料,具体包括:符合岗位学历、学位、专业要求的学历证书和学位证书,学信网学位网学历学位认定材料。
四、复试
复试采用现场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主要考察面试人员的综合素质、专业水平、岗位匹配度等。面试成绩采用百分制计算。面试设定最低合格分数线70分,进入考察范围人员的面试成绩不得低于最低合格分数线。面试结束后,当场公布面试成绩,面试成绩同时在淄博市大数据局官网公布。
五、其他事宜
(一)应聘人员需在规定时间内一次性提交所需的全部材料,因提交材料不全导致审核不通过的,后果自负。
(二)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现场资格审查与网上初审结果不一致的,以现场资格审查结果为准。
(三)在招聘工作中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应聘资格或弄虚作假等问题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应聘资格,并按有关规定处理。
(四)应聘人员在候考及面试过程中应严格遵守各项考试纪律规定,一律不得携带和使用各种通讯工具,否则取消面试资格。
(五)本场面试结束后,由主考官向应聘人员宣布面试成绩。如同一招聘岗位出现应聘人员面试成绩相同,当场加试确定排名顺序。
(六)应聘人员应当主动出示山东省电子健康通行码(绿码),并按要求接受体温测量。应注意做好个人防护,自备一次性使用医用口罩或医用外科口罩,除核验身份和面试答题时按要求及时摘口罩外,进入考点应当全程佩戴口罩。
(七)应聘人员应严格落实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有关措施,主动减少外出和不必要的聚集、人员接触。
(八)应聘人员应随时登录公告网址查看有关信息,并保持联络畅通。
淄博市大数据局
2021年9月9日
原标题:2021年市大数据局所属市大数据中心招聘高层次人才资格审查、复试通知
文章来源:http://dsj.zibo.gov.cn/art/2021/9/9/art_10910_215841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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