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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淄博市人民检察院检察事务中心高层次人才招聘复试资格审查与面试公告

根据《2021年淄博市事业单位高层次人才招聘公告》,现将淄博市人民检察院检察事务中心高层次人才招聘复试资格审查与面试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确定面试人选

淄博市人民检察院检察事务中心面试人选为淄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发布《2021年淄博市市属事业单位综合类岗位高层次人才招聘初试成绩及进入复试范围人员名单公告》中确定,淄博市人民检察院检察事务中心检察辅助岗位进入复试范围人员。

二、面试人选资格审查

(一)时间和地点

面试人选请于2021年9月9日到淄博市人民检察院11楼1101房间(淄博市张店区联通路316号),参加资格审查,领取面试通知单,如实报告健康排查有关信息,确认参加面试。在资格审查过程中,凡有关材料主要信息不实、不符合招聘职位要求、影响资格审查结果的,以及未按要求进行资格审查的,将终止相关人员录用程序。

(二)资格审查材料

1.《报考事业单位人员诚信承诺书》(本人签名)1份(附件1);

2.面试人员健康管理承诺书(本人签名)1份(附件2);

3.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4.1寸近期同底版免冠彩色照片2张;

5.硕士研究生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

6.法律职业资格A证正副本原件及复印件1份。

三、面试时间、地点

面试时间统一安排在2021年9月10日。面试方法以结构化面试为主。面试人员入闱参加面试的具体时间、地点详见面试通知单。

四、疫情防控有关要求

1.根据我省有关规定,广大考生须加强防疫知识学习,自觉做好自身健康管理。考前,避免前往疫情中高风险地区,主动减少外出和不必要的聚集、人员接触。如实填写《面试人员健康管理信息承诺书》(见附件2)。面试时,凭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明、面试通知单和山东省电子健康通行码、本人签字的《面试人员健康管理信息承诺书》进入考点;持健康码非绿码的考生,以及发生本土疫情的地级市和有扩散风险的毗邻地区的入(返)鲁考生,还须提供面试前7日内有效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结果。

2.进入考点前,考生须听从考点工作人员指挥,佩戴一次性医用外科口罩,保持“一米线”排队有序入场。在接受身份核验时,逐人按要求摘下口罩核实身份。

3.持健康码黄码的考生,以及考生入场或考试期间出现咳嗽、呼吸困难、腹泻、发热等症状,经专业评估和综合研判,能继续参加考试的,安排在备用隔离考场面试。须接受隔离观察的,按照疫情防控有关规定,纳入所在地疫情防控体系。

4.请考生备齐个人防护用品,严格做好个人防护,保持手卫生。合理安排交通和食宿,注意饮食卫生。

入(返)鲁考生请主动与淄博市疾控中心(联系电话:0533-2152034),了解疫情防控规定和抵达后的对接服务流程等。高风险地区人员请暂缓来鲁。中风险地区的人员原则上暂缓来鲁,如确需出行,须持当地疫情防控指挥部审批证明,并持有72小时内有效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结果。凡违反我省常态化疫情防控有关规定,隐瞒、虚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的,将依法依规追究责任。

五、其他

如疫情防控形势有需要,将视情调整面试安排,届时将另行发布公告。请面试人员理解、支持和配合。

附件1:附件1报考事业单位人员诚信承诺书.doc

附件2:附件2面试人员健康管理承诺书.doc

淄博市人民检察院人事处

2021年9月7日

原标题:2021年淄博市人民检察院检察事务中心 高层次人才招聘复试资格审查与面试公告

文章来源:http://www.zbjcy.gov.cn/website/0/202109076024156006010919296792.html?timestamp=16312591589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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