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淄博市博山区教育和体育局省属公费师范毕业生考察、体检通知
根据《关于印发山东省师范生公费教育实施办法的通知》(鲁教师发〔2019〕1号)、《山东省公费师范毕业生(定向淄博)就业实施办法(试行)》(淄教人字〔2020〕1号)、《2021年淄博市省属公费师范毕业生竞岗选聘公告》等文件要求,现将2021年淄博市博山区教育和体育局省属公费师范毕业生考察、体检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察工作的组织
考察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被考察对象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专业素养、学生在校期间的表现和学业成绩等方面的情况,并对公费师范生是否符合岗位招聘条件,提供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复审。
考察、体检人员需在体检当天提交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学校未发放毕业证、学位证的需提供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请公费师范生们将以上材料放到档案袋里,并在档案袋封面写好岗位、姓名。
二、体检工作的组织
(一)体检标准
体检标准参照《山东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体检费用由省属公费师范毕业生承担。
(二)体检时间、地点
体检人员于2021年7月28日(星期三)上午7:30前持本人身份证、体检人员基本信息表(见附件3)和380元体检费(届时以医院收费为准,多退少补),到淄博市博山区教育和体育局(博山区中心路114号)院内楼前集合。
(三)体检要求
1.体检人员认真阅读体检须知(见附件2)并执行。
2.体检人员下载并打印体检人员基本信息表(见附件3),由本人逐项填写本人基本情况(用黑色签字笔或钢笔),要求字迹清楚,无涂改,病史部分要如实、逐项填齐,不得遗漏。并贴本人近期二寸免冠照片一张,在体检集合时交工作人员。
3.除特殊情况经区教体局同意外,体检人员凡未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
4.凡在体检过程中有意隐瞒影响聘用的疾病或者病史的,给予其不予聘用的处理;凡有串通体检工作人员作弊或者请他人顶替体检以及交换、替换化验样本等作弊行为的,体检结果无效,取消此次聘用资格。
5.体检结果不合格的将在体检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告知体检人员。体检人员如需复检,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向体检实施机关提交复检申请。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且按规定另选体检医疗机构进行,复检医疗机构不低于原体检医疗机构级别,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其他未尽事宜,按照《2021年淄博市省属公费师范毕业生竞岗选聘公告》规定执行
附件:
2021年淄博市博山区教育和体育局省属公费师范生考察、体检人员名单sd.xlsx
博山区教育和体育局
2021年7月26日
原标题:2021年淄博市博山区教育和体育局省属公费师范毕业生考察、体检通知
文章来源:http://www.boshan.gov.cn/art/2021/7/26/art_4428_2142689.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