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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 淄博市市属公立医院“名校人才特招行动”暨第23届全国医药卫生行业人才招聘会调剂人员面试公告

根据《淄博市市属公立医院“名校人才特招行动”暨第23届全国医药卫生行业人才招聘会招聘公告》、《淄博市市属公立医院“名校人才特招行动”暨第23届全国医药卫生行业人才招聘会招聘首批入围考察及调剂申请公告》及市属事业单位招聘考试有关规定,现将市属公立医院“名校人才特招行动”暨第23届全国医药卫生行业人才招聘会调剂资格初审通过人员名单、资格复审及面试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资格复审及面试人员范围

经调剂资格初审通过的应聘人员(见附件1)。

二、考试形式及内容

根据报考岗位,采取结构化面试与专业能力测试相结合的形式。主要测评应聘人员与岗位相适应的专业知识、业务技能、语言表达、举止仪表及其他综合素质等。面试考官由5人组成。

资格复审及面试时间、地点见附件2。

三、考试成绩的计算方法

面试成绩即为考试成绩,总分为100分,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面试设定最低合格分数线70分,达到最低合格分数线的方可进入考察体检范围。面试结束后当场公布面试成绩。

四、资格复审

考生本人须于面试前携带身份证、健康安全承诺书(附件3)、网上报名时要求提供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报名表原件至考点单位进行现场资格复审,复审通过后方可参加面试。

五、面试注意事项及相关说明

1.考生未按规定时间到场进行资格复审或面试者,按自动放弃资格处理。

2.考生到考场进行面试签到时,必须出示本人二代《居民身份证》(含新版临时身份证)。证件未带者,一律不准进入考场。

3.参加面试的考生应平等竞争,服从组织,服从评判,发现问题应按程序反映,不得妨碍面试工作正常进行。

4.考生应注意做好个人防护,自备一次性使用医用口罩或医用外科口罩,除核验考生身份和面试答题时按要求及时摘口罩外,进入考点应当全程佩戴口罩。

5.考生在候考及面试过程中应严格遵守各项考试纪律规定,一律不得携带和使用各种通讯工具,否则作为违纪处理,并取消面试资格。

6.考生进入面试室不得以任何方式向考官或工作人员透露本人的姓名等与面试内容无关的信息,违者面试成绩按零分处理。

7.考生在面试结束后,立即离场,由工作人员引领到休息室等候,待宣布成绩后,统一领取自己物品离开考点。休息期间不准随意离开休息室,更不得向未接触面试题的人员透露面试题,否则取消应聘资格。

8.考生应自觉加强防疫知识学习,考前避免前往疫情中、高风险地区,主动减少外出和不必要的聚集、人员接触。

9.应聘人员应随时登录公告网址查看有关信息,并保持联络畅通。

六、咨询监督电话及公告网址

咨询电话:

淄博市卫生健康委员会人事科 0533-2773235

淄博市妇幼保健院 0533-2951610

监督电话:

市纪委驻市卫生健康委纪检组 0533-2772617

公告网址:

淄博市卫生健康委官网 (ws.zibo.gov.cn)

淄博卫生人才网 (www.zbwsrc.cn)

附件:附件1:淄博市市属公立医院“名校人才特招行动”暨第23届全国医药卫生行业人才招聘会调剂资格初审通过人员名单.xlsx

2.附件2淄博市市属公立医院“名校人才特招行动”暨第23届全国医药卫生行业人才招聘会调剂人员资格复审及面试时间、地点.xls

3.附件3:淄博市市属公立医院“名校人才特招行动”暨第23届全国医药卫生行业人才招聘会招聘健康安全承诺书.docx

淄博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1年3月11日

原标题: 淄博市市属公立医院“名校人才特招行动”暨第23届全国医药卫生行业人才招聘会调剂人员面试公告

文章来源:http://ws.zibo.gov.cn/art/2021/3/11/art_814_209163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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