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2021年上半年淄博市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生的一封信
考生朋友们:
大家好!
2021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3月13日进行,我市共设山东理工大学(西校区)、淄博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山东轻工职业学院、淄博中学、淄博高新区实验中学、淄川中学、周村三中7个考点。为了使广大考生更好地了解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的相关安排及要求,顺利参加考试,在此提醒广大考生注意以下事项:
一、考试时间(详见附件1)
根据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山东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生须知》规定:“考生笔试迟到15分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考试,考试结束前30分钟,方可交卷离开考场,出场后不得重返考场。”请考生掌握好时间。
二、考试地点
以准考证为准。本次考试全市共设7个考点(详见附件2)。
三、考试注意事项
1、教师资格考试为国家考试,笔试实行全国统一命题、统一考试、统一划定合格线。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全部采取纸笔考试形式进行,每科考试时间为120分钟。
2、窗体顶端
2、提前到达考点进行两次安检。第一次:进入封闭区时,除考生准考证上规定的证件、考试文具外,其他物品禁止带入(严禁携带手机等各种无线通讯工具、书包、学习资料、手表、电子存储记忆录放设备、发送接收设备以及涂改液、修正带等)。第二次:进入考场时,再次配合监考老师进行证件和违禁物品检查。考生要合理安排时间,提前到达考点进行两次安检,确保准时进入考场,安检时工作人员将对所有考生实施体温测量、金属探测、身份验证核查,请主动配合工作。
窗体底端
请考生将自己的物品妥善安排,因违反规定造成个人不能参加考试或物品丢失,后果由考生个人承担。
3、考生可于3月8日至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报名系统,自行下载、打印笔试考试准考证,并按照准考证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考试。
4、考生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件(临时身份证或者公安部门出具的用于考试并带有相片的身份证明)健康承诺书和准考证进入考场参加考试,缺一不得参加考试。
5、考生入场后,应对号入座,并将本人的准考证、身份证放在课桌的座位右上角。
6、考生拿到答题卡、试卷后,先核查答题卡条形码中姓名信息是否与本人相符,再次核查试卷与自己报考的类别、科目是否相符,如不符,应立即举手向监考员说明情况;如相符,应在指定位置处填写个人信息(姓名、准考证号等)。
7、开考信号发出后,再开始答题;考试结束信号发出后,应立即停止答题,并将试卷、答题卡翻放在桌上,待监考员允许后方可离开考场。考生离开考场时必须交卷,严禁携带试卷、答题卡、草稿纸离开考场。离开考场后,不准在考场附近逗留和交谈。
8、试题作答时,选择题用2B铅笔填涂信息点,填空题、论述题用钢笔或签字笔(黑色或蓝色字迹均可)书写在答题卡指定位置。
9、考生在考场内必须保持安静,严格遵守考场纪律,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
10、考生应按照考点统一发出的考试指令完成考试。整个考试过程以考点信号指令为准,考场内挂钟时间仅供参考。
11、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有关《考试标准》和《考试大纲》等相关信息,请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查询。希望广大考生自觉远离非法考试中介及其他声称帮助作弊的不法分子,谨防上当受骗。如发现涉考违法行为,请广大群众和考生及时向公安机关和我院举报(我院举报电话:2793606)。
12、本次考试笔试成绩查询开放日期为4月15日,考生可通过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查询。对本人成绩如有异议,可在考试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向我院提出书面复核申请。
四、遵纪守法,诚信考试
诚信是为人之道,立世之本。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既是一次对考生业务知识能力的考察,更是对考生能否具备从事教育事业应有的师德品质的一次考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已于2015年11月1日正式颁布实施,组织作弊、买卖作弊设备、买卖考题、替考等作弊以及帮助作弊等行为已纳入刑法范畴,并新增了对伪造、变造或者盗用他人身份证件等替考行为的处罚措施。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联合对外发布《关于办理组织考试作弊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明确教师资格考试为“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在国家考试中组织作弊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我市考点全部为标准化考点,考场监控与教育部和省考试院考试指挥中心即时联通,同步全程监控。考试期间,考点将使用金属探测仪、手机信号屏蔽器等多种措施防止利用无线电通讯工具作弊。将与无线电管理部门、公安部门等联合执法,全面屏蔽和干扰作弊无线信息的传播,对通过非法手段影响考试的人员将予以严厉打击。在考试中不遵守考场规则、不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有违规行为的考生,将按《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严肃处理,并记入国家教育考试考生诚信档案;涉嫌犯罪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最高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组织考试作弊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等法律规定,移送司法机关追究法律责任。在此,希望广大考生端正思想,树立“诚信考试光荣,违纪作弊可耻”的思想,摒弃一切侥幸心理,自觉遵守考试纪律,不参与任何形式的违纪舞弊行为,不冒名替考,做到诚信应考,诚实做人,遵纪守法。
五、疫情防控须知
1、窗体顶端
1、考生要加强防疫知识学习,做好个人防护,避免人员聚集;每日自觉进行体温测量、记录及健康状况监测,无特殊情况不要离鲁;考前考生须申领山东省电子健康通行码,保持山东省电子健康通行码为绿色,健康参加考试。
2、考生须如实填写《健康承诺书》(见附件3),每场考试进入考点时,将《健康承诺书》交考点工作人员,经检查合格后方可进入考点。
3、考生为新冠肺炎确诊病例、无症状感染者、疑似患者、确认病例接触者,已治愈未超过14天的病例,考前21天从高风险等级地区回考区的、考前14天从中风险等级地区回考区的,居住社区21天内发生疫情的,考前有发热(体温≥37.3℃)或其他呼吸道疾病症状的考生,务必前往本人考试所在市定点医疗机构作核酸检测。考生入场时主动向考点说明情况,并提供考前7日内核酸检测合格证明。
4、所有考生进入考点前必须接受体温测量。体温≥37.3℃的考生,须进行体温复测。体温复测后仍高于37.3℃,经专业评估和综合研判,能继续参加考试的,安排在备用隔离考场考试。
5、考试期间要做好个人防护,一旦出现发热、干咳、乏力、鼻塞、流涕、咽痛、腹泻等症状,应立即向监考员报告,服从现场工作人员管理。低风险地区的考生在进入考场前要佩戴口罩,笔试考试过程中,考生可自主决定是否佩戴。非低风险地区或备用隔离考场的考生要全程佩戴口罩。
6、考生应提早到达考点,排队有序入场和离场,尽量与他人保持距离。
另外,提醒广大考生,在考点内、考点周边、食宿宾馆等人员集中场所要提高安全防范意识,避免意外事故发生。
祝各位考生考试平安、顺利,取得理想成绩!
附件:附件1-3下载
1、2021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时间科目安排表
2、淄博市2021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点一览表
3、山东省2021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生健康承诺书
淄博市教育招生考试院
2021年3月
原标题:致淄博市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生的一封信
文章来源:http://edu.zibo.gov.cn/art/2021/3/9/art_3539_2090650.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