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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菏泽市牡丹区精神病医院招聘7人公告

一、招聘单位简介及招聘计划

菏泽市牡丹区精神病医院始建于1952年,位于牡丹区南部新城核心地段,南邻南外环路,北靠万福河湿地公园,东临开发区生态园区,西邻西安路,位置优越,环境良好,交通便利,距市区中心仅有5公里。是牡丹区唯一一所精神卫生医疗机构,集医疗、预防、康复、保健、急救、公共卫生服务于一体的综合性医院,开放床位400余张,年门诊量5万余人次,住院病人3千余人次。该院肩负着全区严重精神障碍、心理障碍及睡眠障碍人群的治疗预防、康复指导及宣传教育工作。为省级先进集体、市级文明单位、市级卫生先进单位。

目前因医院业务发展需要,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及城市公立医院改革有关政策,结合医院发展需要,经上级主管部门的批准,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7名卫生专业技术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二、招聘岗位与报名条件

(一)招聘岗位

本次招聘共设两类岗位,为急需紧缺岗位和一般岗位。

报名结束后若存在达不到规定开考比例的情况,急需紧缺岗位经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管机关批准,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一般岗位经招聘领导小组研究同意后予以核减或调整。

招聘岗位、数额及具体要求见附表1。

(二)报名条件

应聘人员须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2、具有适应岗位的身体条件;

3、户籍不限;

4、截至2020年7月31日,须取得毕业证书;

5、年龄要求原则上应在40周岁以下(1979年 11月4日以后出生),对于取得中级专业技术职务资格人员可放宽到45周岁以下(1974年 11月 4日以后出生);

6、曾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严重违法违纪违规行为且不得报考的人员不能应聘;在读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现役军人以及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应聘;

7、公立医疗机构的在编或备案制人员应聘须提交本人现所在单位出具的同意应聘介绍信(牡丹区卫生健康系统在编或者备案制在职人员不得报考)。对按时出具同意应聘介绍信确有困难的在职人员,经招聘领导小组同意,可在考察或者体检时提供。

三、招聘方式

本次招聘两类岗位均采取笔试加面试的方式进行。

整个招聘工作在区人社局、区卫健局的监督指导下由菏泽市牡丹区精神病医院具体组织实施。

四、报名和资格审查

(一)报名

本次招聘统一采取网上报名、现场资格审查的方式进行。

报名时间:2020年 11月 4 日9:00- 11月 8日17 :00

报名邮箱:

应聘人员如实填写《2020年菏泽市牡丹区精神病医院公开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报名登记表》(附件2),连同本人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毕业证、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学信网查询打印)、学位证、就业报到证、执业资格证等已取得证件的扫描件及近期免冠电子版照片发送到报名邮箱,邮件名称统一为“报考岗位+姓名+毕业学校+专业+手机号”,对招聘岗位有其他要求的,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扫描件。

应聘人员在网上报名时提供的照片必须是近一个月正面免冠大头数码彩色照片(头部占照片尺寸的2/3,面部正面头发不得过眉,露双耳,不得佩戴首饰,无美颜,浅蓝色背景),确保照片清晰、明亮、不变形、可辨认。规格:分辨率120像素(宽)×160像素(高),文件大小不超过20KB,文件类型为JPG格式(建议考生到照相馆拍照获取照片)。

在报名期间选派专人查看网上报名信息,根据应聘人员提交的信息资料,及时进行网上回复。对具备报名资格并符合应聘条件的,回复通过;对提交材料不全的,注明缺失内容,回复应聘人员进行补充;对不符合应聘条件人员,说明理由。

网上回复为邮箱回复,请应聘人员及时关注自己的邮箱以免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报名,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二)资格审查

网上报名通过的应聘人员须按要求携带所有报名材料原件及复印件,于2020年 11月 9日(上午 8:00—12:00 下午 1:30—5:00 )在菏泽市牡丹区精神病医院(住院部一楼大厅) 进行现场资格审查。在规定时间内未按要求提交有关材料的,视为弃权。经审查不具备应聘条件的,取消其报名资格。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报名初审和考试前现场资格审查结果不作为确定符合应聘条件的最终依据。凡在后续工作中发现已通过审查人员不符合应聘资格或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等问题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聘用资格。

现场资格审查,需提交以下材料:

(1)《2020年菏泽市牡丹区精神病医院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报名登记表》一式两份(见附件2);

(2)有效期内的第二代身份证;

(3)学历学位证书及学信网打印的有效期内《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4)国家统招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需提交报到证,报到证遗失的,须提供省人社厅或省教育厅出具的遗失证明。

(5)其他相关证件;

(6)公立医疗机构在编在职人员应聘的,须提交有用人权限部门或单位出具的同意应聘介绍信。

以上材料按顺序排列。上述材料中2、3、4、5、6项均须提供原件和一份复印件,复印件与1原件按顺序装订。

2020年 11月 10 日(上午10 :00)在菏泽市牡丹区精神病医院微信公众号公布资格审查通过人员名单,同时在医院院住院部一楼大厅领取准考证。

五、考试内容和方法

(1)考试实行百分制,均采用笔试加面试的形式进行。

为保证新进人员基本素质,笔试设定最低合格分数线,由医院公开招聘领导小组根据岗位招聘人数和笔试情况确定。

笔试结束后根据招聘岗位和计划从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中,由高分到低分按1:3的比例分别划线,确定进入面试范围人选。达不到规定比例的岗位按实有合格人数确定进入面试范围人选。

为保证新进人员基本素质,面试设定最低合格分数线为70分。

考试结束后,按笔试与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计算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

(2)参加考试的人员,须提交准考证、在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等证件。

(3)参加考试人员如不能按时到达考试地点,视为自动放弃考试资格。

笔试及面试考试时间和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六、考察

按照考试总成绩,根据招聘岗位、招聘计划由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进入考察范围人选。如同一个招聘岗位出现总成绩并列的,按笔试成绩高者、学历层次高者、应届毕业生、招聘岗位有特殊要求优先的办法确定人选。

考察由招聘单位组织人员对其政治思想表现、道德品质进行考察,并对其档案、证件等材料进行审核。对于档案存在问题的,不予聘用。

七、体检

对考察合格人员进行体检,体检标准按照《公务员体检标准及操作规程》的有关规定执行。

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一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复检费用由应聘人员承担。

对自动放弃或考察、体检不合格造成的空缺,从应聘同一岗位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经公示后进行考察、体检。

八、公示

对于考试、考察、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予以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不再递补。

九、聘用

1、公示期满符合条件的,签订聘用合同并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2、此次聘用人员为医院正式工作人员,纳入医院人员编制控制总量内管理,在牡丹区委编制部门备案。

3、聘用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十、其他事项

招聘工作在上级主管部门的指导下,本着“平等、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由菏泽市牡丹区精神病医院组织实施。对在公开招聘过程中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的严肃查处;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应聘人员和工作人员,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53号)》等规定处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招聘简章将通过“牡丹区政府官网()”及“菏泽市牡丹区精神病医院微信公众号”予以发布,招聘过程中有关信息将在“菏泽市牡丹区精神病医院微信公众号”予以公示,请应聘人员密切关注。招聘工作期间应聘人员请保持通讯工具畅通,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聘用的,后果自负。

本简章由菏泽市牡丹区精神病医院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报名邮箱:

咨询电话:

监督电话:0530—

0530—

咨询时间:上午:8:00—12:00 下午:13:30—17:00

特别提示:招聘期间疫情防控工作严格按照《招聘考试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方案》执行。请应聘人员近期注意做好自我健康管理,以免影响考试。凡违反我省、我市、我区常态化疫情防控有关规定,隐瞒、虚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的,将依法依规追究责任。

附件1:2020年菏泽市牡丹区精神病医院公开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岗位一览表

附件2:2020年菏泽市牡丹区精神病医院公开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报名登记表

菏泽市牡丹区精神病医院

2020年 10月 26 日

原标题:2020年菏泽市牡丹区精神病医院公开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简章

文章来源:http://www.mudan.gov.cn/art/2020/10/26/art_72679_993803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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