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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济南市各区县卫健委所属事业单位招聘1437人公告汇总(持续更新中)

淄博中公教育 2020-10-05 09:18:58 中公在线咨询在线咨询
2020济南市各区县卫健委所属事业单位招聘公告汇总
地区 招考公告 招考人数 报名时间 笔试时间
济南市 招考公告 1063人 9月2日—9月4日 9月26日
招考公告 7人 9月2日—9月4日 9月26日
平阴县 招考公告 62人 9月2日-9月4日 9月26日
章丘区 招聘简章 235人 10月20日-10月21日 10月31日
历城区 招聘简章 70人 10月20日-10月21日 10月31日

一、招聘范围和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具有良好的品行和适应岗位的身体条件。

3.应聘初级岗位的人员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79年9月2日以后出生);应聘中级岗位的人员年龄在45周岁以下(1974年9月2日以后出生);应聘高级岗位的人员年龄在50周岁以下(1969年9月2日以后出生)。

4.应届毕业生应聘,须在考察体检前取得招聘岗位要求的学历证书、学位证书、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执业医师资格证书等;其他人员应聘,须在2020年9月2日前取得招聘岗位要求的学历证书、学位证书、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执业医师资格证书等。

5.根据人社部、教育部等7部委《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实施部分职业资格“先上岗、再考证”阶段性措施的通知》要求,对凡符合护士执业资格考试报名条件的2020年应届高校毕业生以及2018、2019届尚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暂未取得招聘岗位要求的护士执业资格证书的,实行“先上岗、再考证”阶段性措施,即招聘单位与录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按规定约定1年试用期,录用人员在试用期内未取得招聘岗位要求的护士执业资格证书的,依法解除聘用合同。其他人员应聘,须在2020年9月2日前取得招聘岗位要求的护士执业资格证书。

6.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

定向、委培毕业生报考,须征得定向、委培单位同意。属在职人员应聘的,应征得所在单位同意。曾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不能应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学生不得报考(2020年应届毕业生除外);在读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学生不能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作为条件应聘;现役军人及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参加应聘。应聘人员不得应聘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中应回避情形的岗位。

招聘岗位对工作经历有明确要求的,应聘人员需提供相应的工作经历证明。高校毕业生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能作为工作经历,工作经历年限,截止到2020年9月2日。

二、招聘岗位和计划

本次共招聘1063人。根据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编办、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山东省实行人员控制总量备案管理的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鲁人社发〔2017〕53号)的规定,济南市中心医院等20家单位是人员控制总量备案管理的事业单位,此次公开招聘为各单位自主招聘。为了方便考生,招聘简章由济南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统一发布。笔试采取联考的方式,招聘的报名、审核、面试、考察体检等均由各单位自行组织。

招聘岗位和具体要求详见济南市中心医院等20家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控制总量)岗位汇总表(具体见附件1)。新聘用的控制总量工作人员,执行人员控制总量管理的相关规定。点击阅读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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