护士执业资格考试考场规则
第一条 请考生将准考证和身份证件放在桌面左上角待查验;禁止佩戴手表和携带纸、笔、橡皮等任何文具进入座位。
第二条 禁止携带通讯工具、电子产品、与考试内容相关的资料进入座位;请将手机关机后放到指定的位置,不得随身携带。
第三条 考生必须严格遵守考试纪律,不得交头接耳、左顾右盼,严禁冒名替考和其他违纪违规行为。
第四条 交卷前,考生不得离开试室;因故确需暂离试室的,必须经监考人员同意并由指定人员陪同。
第五条 考试开始15分钟后,考生不得入场;考试开始60分钟后,考生方能交卷离场。
第六条 请保持安静,禁止吸烟。答题时出现考试机故障、视频无法正常显示等问题,请及时向监考人员举手报告。
第七条考生须自觉服从监考人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人员进行正常工作。如考生有违纪违规行为,将依据《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1号)进行处理。
原标题:护士执业资格考试考场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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