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济宁北湖省级旅游度假区卫生类事业单位招聘30人简章
根据济宁北湖省级旅游度假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计划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规定,2020年我区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卫生类事业单位工作人员30人,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和适应岗位的身体条件;
(四)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学历学位、技能条件;
(五)应聘人员年龄一般应在40周岁以下(1979年8月27日以后出生);
(六)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
根据中共中央组织部办公厅、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做好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高校毕业生工作的通知》(人社厅发〔2020〕27号)要求,此次招聘岗位主要面向应届高校毕业生和国家规定的择业期(2年)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
自2017年起,由国家统一下达招生计划,考试招生执行相同政策和标准的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学历学位证书具有同等法律地位和相同效力。
在职人员应聘的,须经有用人权限部门或单位同意;定向、委培毕业生应聘的,须经定向、委培单位同意;已签订就业协议的2020年应届毕业生,须与签约单位解除协议或经签约单位同意。相关同意证明或解除协议证明须于报名截止日(2020年8月30日)前取得,对按时出具确有困难的,最迟于面试前现场资格审查时出具并提供。
香港和澳门居民中的中国公民可应聘符合条件的岗位。取得祖国大陆全日制普通高校学历的台湾学生和取得祖国大陆认可学历的其他台湾居民可应聘符合条件的岗位。
曾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太白湖新区内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以及实行总量控制备案管理人员、现役军人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应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也不能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作为条件应聘。
应聘人员不得报考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中应回避情形的岗位。
招聘岗位对工作经历有明确要求的,应聘人员须提交相应的工作经历证明。工作经历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以2020年 8月30日为截止日期。
二、报名和资格审查
(一)报名
报名采取统一时间、网上报名、网上初审、网上缴费的方式进行。
1、个人报名
报名时间:2020年8月27日9:00-8月30日16:00
查询时间:2020年8月27日11:00-8月31日16:00
报名网站:济宁太白湖新区管理委员会网站()。
应聘人员登录指定的报名网站,仔细查看岗位要求,如实填写、提交个人相关信息资料并上传照片;考生填报相关表格、信息等必须真实、全面、准确,主要信息填报不实的,按弄虚作假处理,因信息填报不全、错误等导致未通过审查的,责任由考生自负。每人限报1个岗位,报名信息一经初审通过,不能更改。2020年8月30日16:00后,单位尚未初审或者初审未通过的,不能再改报其他岗位,不能再修改、补充报名信息。应聘人员提交报名申请材料不准确、不齐全,由本人承担相应后果。
应聘人员使用二代身份证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应聘人员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的,查实后取消其本次报名资格。报名人员在应聘期间的表现,将作为公开招聘考察的重要内容之一。
2、单位初审
初审时间:2020年8月27日11:00-8月31日16:00
招聘单位指定专人负责资格初审工作(节假日不休息),及时查看网上报名情况,认真进行资格审查,并在网上公布初审结果。对具备报名资格并符合应聘条件的,不得拒绝报名;对未通过初审的,要说明理由;对提交材料不全的,应注明缺少内容,并退回应聘人员进行补充。在规定时间内未提交相关材料的视为弃权,审核不予通过。网上报名期间,招聘单位公布咨询电话并安排专人值班,提供咨询服务。
3、网上缴费
缴费时间:2020年8月27日11:00-9月1日16:00
缴费标准:根据省发改、财政部门核定的标准,考务费为每人40元。
应聘人员在报名查询截止时间前登录报名网站,查询初审结果。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报名网站进行网上缴费,逾期不办理网上缴费手续的,视为放弃。缴费成功后,下载打印《济宁北湖省级旅游度假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卫生类)报名登记表》、《应聘济宁北湖省级旅游度假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卫生类)诚信承诺书》,并于2020年9月3日9:00—9月5日9:00登录该网站,下载打印《2020年济宁北湖省级旅游度假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笔试准考证(卫生类)》。
拟享受减免考务费的应聘人员,通过网上初审后,于9月1日12:00前将相关材料电子版(拍照或扫描)发送至邮箱:,并拨打电话进行确认,邮件名称为“姓名+身份证号”。
报名结束后,对应聘人数达不到1:3比例的招聘岗位,计划招聘1人的,取消招聘计划;计划招聘2人(含)以上的,按规定的比例相应核减招聘计划。取消招聘计划的岗位,该岗位应聘人员可在规定时间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改报只能进行1次。报名人员在确认缴费后,须注意关注取消岗位公告,并保持联系方式畅通。
(二)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对出现不符合应聘资格或弄虚作假等各种违规问题的,不论哪个阶段、哪个环节,一经查实,取消应聘或聘用资格。应聘人员报名及笔试前的资格审查,由招聘单位在网上进行;拟进入面试范围人员的资格审查,由招聘单位现场进行。
应聘人员须向招聘单位提交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笔试准考证》、《济宁北湖省级旅游度假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卫生类)报名登记表》、《应聘济宁北湖省级旅游度假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卫生类)诚信承诺书》、1寸近期免冠照片(与准考证照片同底版)3张及相关证明材料。相关证明材料主要包括:(1)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证书;(2)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应聘的,提交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或毕业证。已与用人单位签订就业协议的2020年应届毕业生,还须提交解除协议证明或加盖有用人权限部门(单位)公章的《同意报考证明信》;(3)在职人员、定向委培毕业生应聘的,须提交加盖有用人权限部门(单位)公章的《同意报考证明信》;(4)留学回国人员应聘的,须提交国家教育部门的学历学位认证;(5)香港和澳门居民中的中国公民应聘的,还须提交《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应聘的,还须提交《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6)岗位资格条件需要的其他材料。资格审查部门根据报名人员提供的材料、填报的信息等,确认是否符合报名条件,同时审查报名人员的任职回避情况。
经审查不具备应聘条件的,取消其面试资格。在规定时间内未提交相关材料的,视为弃权。因取消资格或弃权造成的空缺,从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人员中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
三、考试内容和方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由招聘单位负责组织实施。
(一)笔试
笔试时间:2020年9月5日上午9:00-11:00(根据疫情防控需要,笔试时间如有变动,将提前通过报名网站予以公告)。
笔试地点及要求详见《笔试准考证》。笔试采取统一考试、统一标准、统一阅卷的方式进行。笔试只考一科,考试内容为医学基础知识主要包括生物学、人体解剖学、生理学、药理学、病理学和诊断学六个部分。笔试采用百分制计算应聘人员的成绩。应聘人员参加笔试时须携带《笔试准考证》、有效期内的身份证进入考场。
笔试设定最低合格分数线,由招聘单位根据岗位招聘人数和笔试情况确定。
(二)面试
面试人选从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中按1︰3的比例确定,达不到招聘比例的,按实有合格人数确定;若最后一名进入面试环节人选笔试成绩相同,则一并进入;笔试合格人数出现空缺的岗位,取消招聘计划。面试人选确定后,按规定程序向社会公布。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百分制计算应聘人员面试成绩。面试成绩由面试考官当场评判,在本场面试结束后统一向面试人员宣布。
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百分制合成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
根据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考察人选;同一招聘岗位出现总成绩并列的,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考察人选。笔试成绩相同的组织加试。
岗位计划数与实际参加面试人员数为1:1的,面试成绩低于本次招聘所有实际参加面试人员有效成绩平均分值的,不得进入考察范围。面试成绩及考试总成绩由招聘单位统一公布。
四、考察和体检
根据招聘计划(岗位计划数有核减的以核减后的岗位数为准)和应聘人员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选,并等额组织考察体检。
考察可根据岗位条件要求采取多种方式进行,主要考察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方面情况,并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岗位条件、提交的相关信息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复审。要按照《关于进一步从严管理干部档案的意见》(鲁组发〔2017〕2号)要求,对考察对象的档案进行严格审核,重点审核“三龄两历一身份”等内容。对档案中存在的问题,认真进行调查,问题未查清并处理到位的,不得办理聘用手续。
体检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
对放弃考察、体检资格或考察、体检不合格造成的空缺,可从同一岗位的面试人员中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五、选岗和公示聘用
对考察体检合格的考生,由招聘单位根据报考岗位和考试总成绩,按照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组织选择具体岗位(若总成绩相同,笔试成绩高者优先选岗;若总成绩相同,笔试成绩也相同,则抽签确定选岗顺序)。对不按规定要求选岗的、未按规定时间到场选岗的、放弃选岗的取消聘用资格,由此出现的空缺依次等额递补。
对考察、体检合格并完成选岗的拟聘用人员,由招聘单位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不再递补。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由招聘单位提出聘用意见。经批准聘用的人员,发放《济宁北湖省级旅游度假区事业单位招聘聘用通知书》,凭《济宁北湖省级旅游度假区事业单位招聘聘用通知书》办理相关手续。聘用单位和受聘人员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最低服务年限5年(含试用期)。聘用合同一经签订,双方应严格履行。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不予聘用。
六、招聘纪律
应聘人员要严格遵守公开招聘的相关政策规定,遵从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管机关、人事考试机构和招聘单位的统一安排,其在应聘期间的表现,将作为公开招聘考察的重要内容之一。对违反公开招聘考试纪律的应聘人员,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处理,对招聘工作中存在不诚信情形的应聘人员,纳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与诚信档案库。
七、其他
1、此次招聘工作后续有关通知、公告、公示将在报名网站公布,请考生仔细查看招聘简章、岗位需求表、应聘人员须知等公告,随时关注相关信息,报名时所留电话保持畅通。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
2、此次招聘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班。
3、具体计划、招聘岗位及条件要求见附件1,应聘人员须知见附件2,同意报考证明信见附件3,专业工作经历证明信见附件4。
附件1 2020年济宁北湖省级旅游度假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汇总表(卫生类).xls
附件2 2020年济宁北湖省级旅游度假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应聘须知(卫生类).doc
济宁北湖省级旅游度假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0年8月15日
原标题:2020年济宁北湖省级旅游度假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 (卫生类)简章
文章来源:http://bhdjq.jining.gov.cn/art/2020/8/15/art_62295_2611169.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