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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菏泽市直机关幼儿园招聘工作人员简章(20人)

菏泽市人民政府 2020-07-10 16:40:45 中公在线咨询在线咨询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山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规程》(鲁人社发〔2015〕6号)和《关于事业单位补充工作人员实行公开招聘的意见》(菏人发〔2007〕39号)等有关规定,按照市属事业单位2020年公开招聘计划和工作需要,经市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管部门同意,现将菏泽市直机关幼儿园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应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和适应岗位的身体条件;

(四)具有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学历、技能条件;

(五)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90年7月10日以后出生),研究生学历人员放宽至35周岁以下(1985年7月10日以后出生);

(六)根据人社部发〔2020〕24号文件规定,对中小学、幼儿园、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实施“先上岗、再考证”阶段性措施,凡符合教师资格考试报名条件和教师资格认定关于思想政治素质、普通话水平、身体条件等要求的高校毕业生,可以先上岗从事教育教学相关工作,再参加考试并取得教师资格。先上岗的高校毕业生在1年试用期内未取得相应教师资格的,应当依法解除聘用合同;

(七)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曾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现役军人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应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不能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作为条件应聘。

我市在编在职人员应聘,须辞职或解除聘用合同6个月以上;其他在职人员应聘,须经有用人权限部门或单位同意。定向、委培毕业生应聘,须征得定向、委培单位同意。已与用人单位签订就业协议的2020年应届毕业生,应聘前与签约单位解除协议或经签约单位同意,可以应聘。

应聘人员不得报考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中应回避情形的岗位。

二、招聘岗位及具体要求

招聘岗位及具体要求,详见《2020年菏泽市直机关幼儿园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统计表》(附件1)。

三、网上报名、资格初审和网上缴费

(一)网上报名

报名时间:2020年7月20日9:00至7月22日16:00。

查询时间:2020年7月20日11:00至7月23日16:00。

报名网址: (菏泽人事考试网)

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应聘人员在资格初审前可修改报名信息,后一次自动替换前一次信息。报名信息一经招聘单位资格初审通过后,不能更改。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将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经审查不具备报考条件的,取消其应聘资格。应聘人员在应聘期间的表现,将作为考察的重要内容之一。

网上报名结束后,对应聘人数达不到规定开考比例(1:3)的招聘岗位,经市直机关幼儿园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批准取消、核减或调整岗位招聘计划,被取消招聘岗位的报考人员,可在规定时间内改报其他岗位。具体调整办法由市直机关幼儿园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确定。

(二)资格初审

初审时间:2020年7月20日11:00至7月23日16:00。

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指定专人负责资格初审工作(节假日不休息),及时查看网上报名情况,根据应聘人员提交的信息资料,及时进行资格初审。对具备报名资格并符合应聘条件的初审通过;对不符合应聘条件而未通过初审的人员,说明理由;对提交材料不全的,注明缺失内容。

(三)网上缴费

缴费时间:2020年7月21日9:00至7月24日16:00。

笔试考务费收取参照公务员考务费标准每人每科40元。

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通过资格初审的标志是“信息审核通过!”),要在规定时间内登录菏泽人事考试网进行网上缴费。缴费后要立即登录报名网站查询缴费情况(缴费成功考生的缴费状态标志是“交费成功!报名完成!”)。如考生已完成网上缴费但从报名网站查询的缴费状态仍为“未缴费”的,考生应在7月24日16:00前及时与市政府办公室联系(电话:)。逾期不办理网上缴费手续的,视作自动放弃。

(四)打印笔试准考证、《报名登记表》和《诚信承诺书》

通过网上资格初审并缴费成功的报名人员,下载打印《2020年菏泽市直机关幼儿园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A4纸正反页打印,请妥善保存,面试前现场资格审查时使用)和《诚信承诺书》。

参加考试前,登录报名系统打印笔试准考证,打印时间为:7月30日09:00至8月2日9:30。

拟享受减免考务费用的应聘人员,不实行网上缴费,招聘单位资格初审通过后,须于2020年7月23日(09:00-12:00, 14:30-15:30)到市政府办公室(菏泽市牡丹区中华路1009号市政府小楼313室)办理现场确认和减免手续。确认时,应聘人员可凭家庭所在县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和低保证(原件及复印件)、应聘人员家庭所在地扶贫办(部门)出具的特困证明和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复印件)或出具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或原省人事厅)、省教育厅核发的《山东省特困家庭毕业生就业服务卡》(原件及复印件),免收笔试考务费,其面试费、体检费等其他相关费用由招聘单位承担。

(五)现场资格审查

进入面试的应聘人员要进行现场资格审查,需按招聘岗位要求,向事业单位提交本人相关证明材料。本次市直机关幼儿园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一经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招聘要求,取消应聘资格。

现场资格审查需提交的材料包括:

①《2020年菏泽市直机关幼儿园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报名网站打印,本人手写签字)。

②本人手写签字的《2020年菏泽市直机关幼儿园公开招聘诚信承诺书》(见附件3)。

③有效期内的第二代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④2020届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需提交学信网查询学籍网页打印件(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须于2020年8月31日前提交国家承认的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如未按时提交证书取消应聘资格;其他人员应聘的,需提交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证书,学信网查询毕业证书二维码网页打印件(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研究生学历毕业生需要同时提交本人本科阶段的学历学位证书;留学回国人员应聘报名的,需同时出具国家教育留学服务中心的学历认证材料。

⑤幼儿教师资格证及《中国教师资格网》的查询网页打印件,若尚未取得幼儿教师资格证书,高校毕业生须符合教师资格考试报名条件和教师资格认定关于思想政治素质、普通话水平、身体条件等要求。

⑥普通话二级乙等以上资格证及《全国普通话培训测试信息资源网》的查询网页打印件。

⑦国家统招全日制高等院校毕业生需提交报到证;2020年应届毕业生需提交加盖毕业学校公章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须于2020年8月31日前提交报到证原件,如未按时提供,取消应聘资格。

上述材料中③④⑤⑥⑦均须提交原件和一份复印件,报考会计岗位的不须提供⑤⑥,复印件与①②原件按顺序装订,另须提交1寸彩色与《报名登记表》同底版的免冠照片2张(背面备注上姓名)。

定向、委培毕业生应聘,还需提交定向、委培单位同意应聘证明;已与用人单位签订就业协议的2020年应届毕业生应聘,还需提交签约单位同意应聘证明或解除协议证明;我市在编在职人员应聘,还需提交用人权限部门签字盖章已满6个月的辞职或解聘合同;其他在职人员应聘,还需提交用人权限部门或单位同意应聘证明。

根据物价部门核定的标准,面试考务费每人70元。

现场资格审查时应聘人员应佩戴口罩,出示有效期内的第二代身份证、山东省电子健康通行码等证件,并主动接受体温检测。体温检测正常(未超过37.3℃),且持有山东省电子健康通行码(绿码)的应聘人员方可进入报名地点。持非绿码的应聘人员,须提供报名前7天内我省检测机构检测后的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此部分考生须转移至隔离室,并在做好个人防护的情况下报名)。无法提供健康证明的,以及经现场卫生防疫人员确认未排除新冠肺炎及身体不适的应聘人员,不得进入报名地点。

如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参加现场资格审查,视为自动放弃本次应聘资格,逾期不再补办。对因应聘人员填报信息有误,报名材料不齐或不符合要求影响报名的,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负。对恶意提交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伪造证件或证明材料骗取考试资格的,一经查实,取消其本次应聘资格。

四、考试内容和方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均采用百分制计算成绩。

(一)笔试

笔试时间:2020年8月2日上午9:00-11:30。

笔试地点:见笔试准考证。

教师岗位笔试分为教育公共知识和学科专业知识两部分。其中教育公共知识考试内容包括教育法律法规、时政方针、教育学与教育心理学、新课程基本理论、教材教法、教师职业道德等,采用百分制计分,占笔试成绩的30%。学科专业知识考试内容为所报学科必须掌握的专业知识,占笔试成绩的70%。

会计岗位笔试分为综合基础知识和专业基础知识两部分。其中综合基础知识考试内容包括政治、经济、法律、时事、哲学理论等,采用百分制计分,占笔试成绩的30%。专业基础知识考试内容为岗位必备专业知识,占笔试成绩的70%。

笔试成绩采取百分制,按50%折算计入总成绩。

(二)面试

笔试结束后,由市直机关幼儿园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根据招聘岗位和招聘计划,从笔试成绩高分到低分按1:3的比例依次确定参加面试人员。进入面试范围人员最后一名成绩相同者均进入面试。因弃权等原因造成的岗位空缺,按照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进入面试人员达不到规定比例(1:3)的,按实有人数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在菏泽市人民政府网站上公布。

面试设定最低合格分数线,面试合格成绩不得低于70分。面试成绩采用百分制计分,按50%折算计入总成绩。

面试公告等相关事宜请应聘人员及时关注菏泽市人民政府网站。

(三)考试成绩计算

考试结束后,按笔试与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计算出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考试总成绩在菏泽市人民政府网站上公布。

五、考察和体检

(一)考察

根据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进入考察范围人选,组织开展考察。如最后出现2名及以上总成绩相同者,依次按面试成绩、学历层次高者、应届毕业生优先的办法确定考察人选。有考察不合格、放弃等情况的,依次递补。考察根据岗位条件要求采取多种方式进行,主要考察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方面情况,并按照干部人事档案工作有关规定,对考察对象的档案严格审核,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岗位条件、提供的相关信息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复审。

(二)体检

对考察合格人员,按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范围人选。体检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山东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执行。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体检费用由考生承担。

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即为放弃。对放弃考察体检或考察体检不合格造成的空缺,按照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从报考同一岗位人员中依次等额递补,若递补人员出现总成绩相同,依次按面试成绩、学历层次高者、应届毕业生优先的办法确定考察体检人选。

六、公示和聘用

对考试、考察、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菏泽市人民政府网站和菏泽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不再递补。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对反映问题影响聘用并查实的,不予聘用。事业单位和受聘人员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服务期限不低于五年,确立人事关系。在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先上岗的高校毕业生在1年试用期内未取得幼儿教师资格的,按规定依法解除聘用合同。

七、其他

对招聘工作中的违规违纪人员,严格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进行处理。

2020年菏泽市直机关幼儿园公开招聘考试不指定笔试考试教材和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授权或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招聘期间疫情防控工作按照《招聘考试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方案》执行。

其他未尽事宜以菏泽市人民政府网站公布信息为准。

特别提示:

1.市直机关幼儿园公开招聘期间的公告事项均在菏泽市人民政府网站()上发布,报名端口在菏泽市人事考试网(),请应聘人员务必登陆准确的网站查询有关信息,以免影响报考。

2.请应聘人员近期注意做好自我健康管理,以免影响考试。凡违反我省、我市常态化疫情防控有关规定,隐瞒、虚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的,将依法依规追究责任。

3.应聘人员在应聘期间要及时了解招聘网站发布的最新信息,并保持所留联系电话全天24小时通讯畅通,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

4.咨询电话:。

5.监督电话:。

附件:2020公开招聘简章里需要填写的表格.zip

菏泽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7月10日

原标题:2020年菏泽市直机关幼儿园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

文章来源:http://www.heze.gov.cn/art/2020/7/10/art_10804_929077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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