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菏泽高新区招聘教师简章(86人)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山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规程》(鲁人社发〔2015〕6号)和《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全省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实施意见》(鲁发〔2018〕44号)和《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做好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高校毕业生工作的通知》(鲁人社字〔2020〕44号)等有关规定,根据高新区2020年招聘计划和工作需要,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56名,幼儿园教师30名。经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管部门审核同意,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及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和适应岗位的身体条件;
(四)年龄在40周岁(含)以下(1979年7月18日以后出生);
(五)具有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和学历条件;
(六)具有相应层次及以上的教师资格证书,根据人社部发〔2020〕24号文件规定,对中小学、幼儿园、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实施“先上岗、再考证”阶段性措施,凡符合教师资格考试报名条件和教师资格认定关于思想政治素质、普通话水平、身体条件等要求的高校毕业生,可以先上岗从事教育教学相关工作,再参加考试并取得教师资格。先上岗的高校毕业生在1年试用期内未取得相应教师资格的,应当依法解除聘用合同;
(七)具备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定向、委培毕业生应聘,须征得定向、委培单位同意;已与用人单位签订就业协议的2020年应届毕业生应聘,须与签约单位解除协议或经签约单位同意;我市在编在职人员应聘,须辞职或解除聘用合同6个月以上;其他在职人员应聘,须征得用人权限部门或单位同意。
曾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不能应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不能应聘,也不能用已取得学历学位应聘;现役军人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能应聘。
应聘人员不得报考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中应回避情形的岗位。
二、招聘岗位及具体要求
招聘岗位及具体要求,详见《2020年菏泽高新区公开招聘教师岗位统计表》(附件1)。
三、招聘方式
本次招聘采取笔试、面试、考察、体检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统一网上报名、网上资格初审、网上缴费、网上打印准考证、网上发布成绩、面试人员现场资格审查。
四、报名和资格审查
(一)个人报名
报名时间:2020年7月 18日9:00-2020年7月21 日16:00
查询时间:2020年7月 19 日9:00-2020年7 月23日16:00
报名网址:菏泽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网站()
应聘人员登录指定的报名网站,如实填写、提交个人相关信息资料,上传本人近一个月正面免冠彩色照片(无美颜,浅蓝色背景)。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应聘人员在资格初审前可修改报名信息,后一次自动替换前一次的报名信息;报名信息一经招聘单位初审通过,不能更改。
报名必须使用有效期内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或者伪造学历证明及其他有关证件骗取考试资格的,一经查实,取消本次应聘资格,并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进行处理。
(二)资格初审
初审时间:2020年7月18日11:00-2020年7月22日16:00
区教师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指定专人负责网上资格初审工作,根据应聘人员提交的信息资料,及时进行资格初审。对具备报名资格并且符合应聘条件的,初审通过;对提交材料不全的,注明缺失内容,并退回应聘人员进行补充;对不符合应聘条件而未通过初审的人员,说明理由。
(三)网上缴费
缴费时间:2020年7月19日9:00-2020年7月23日16:00
缴费标准:根据山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山东省财政厅《关于重新明确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录用考试报名考务费标准问题的通知》(鲁发改成本〔2018〕1427号)核定的标准,笔试考务费每人每科40元。放弃考试或经查实提供虚假信息等原因取消考试资格的应聘人员,不退考务费。
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要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报名网站进行网上缴费。应聘人员缴费后要立即登录报名网站查询缴费情况。如已完成网上缴费但报名网站查询缴费状态仍为“未缴费”的,务必于7月23日16:00点前及时与高新区社发局联系(电话:,)。逾期不办理网上缴费手续的视为自动放弃。缴费成功后,下载打印《2020年菏泽高新区公开招聘教师报名登记表》和《2020年菏泽高新区公开招聘教师诚信承诺书》(请妥善保存,资格审查时使用),并于8月5日9:00- 8月8日9:00登录菏泽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网站打印准考证。
拟享受减免考务费用的应聘人员,不实行网上缴费。享受减免考务费用的应聘人员,应凭家庭所在县(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和低保证(原件及复印件)、家庭所在地扶贫办(部门)出具的特困证明和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复印件)或出具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或原省人事厅)、省教育厅核发的《山东省特困家庭毕业生就业服务卡》(原件及复印件),于7月22日9:00-7月23日16:00到高新区社发局财务室办理减免考务费审核确认手续。
(四)报名结束后,招聘岗位计划与报名人数的比例应达到1:3,达不到要求的,相应核减招聘岗位计划;招聘岗位计划为1人的,取消招聘岗位计划,招聘岗位计划取消的应聘人员,可以在规定时间内报考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核减和取消的计划,调整到核减或取消岗位计划的同学段其他岗位计划中,调整原则按本学段其他岗位报名人数和岗位计划招聘人数比例确定。
(五)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凡在报名、考试、考察、体检、聘用等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不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应聘人员,一律取消资格,并按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
五、考试内容和方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均采用百分制计算成绩。
(一)笔试
笔试分为教育公共知识和学科专业知识两部分。其中教育公共知识考试内容包括教育法律法规、时事政治、教育学与教育心理学、新课程基本理论、教材教法、教师职业道德等,采用百分制计分,占笔试成绩的30%;学科专业知识考试内容为所报岗位学科必须掌握的专业知识,学科专业知识按专业类别分类命题,采用百分制计分,占笔试成绩的70%。
笔试成绩采取百分制,按50%折算计入总成绩。
为保证新进人员基本素质,笔试设定最低分数线,最低分数线由区教师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根据岗位招聘计划和笔试成绩研究确定。
笔试时间:2020年8月8日上午9:00—11:30。
笔试地点:见准考证。
笔试结束后,根据招聘岗位和招聘计划比例,从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中,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参加面试的人员名单。若进入面试人员最后一名有成绩相同者,均进入面试。
笔试成绩、现场资格审查时间、地点、进入资格审查范围人员名单、面试通知等有关事项均在菏泽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网站()公布,不再另行通知。
(二)面试
拟进入面试范围的应聘人员须本人按要求进行现场资格审查和信息采集,并提交以下材料:
(1)笔试准考证;
(2)《2020年菏泽高新区公开招聘教师报名登记表》;
(3)本人签字的《2020年菏泽高新区公开招聘教师诚信承诺书》;
(4)有效期内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
(5)2020届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需提交学信网查询学籍网页打印件(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须于2020年8月31日前提交国家承认的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如未按时提交证书取消应聘资格;其他人员应聘的,需提交2020年7月18日前取得的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证书,学信网查询毕业证书二维码网页打印件(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非全日制师范专业专科学历毕业生应聘报名的,需同时出具成绩表(单)或档案管理部门加盖公章的成绩表(单)复印件;研究生学历毕业生需要同时提交本人本(专)科阶段的学历学位证书;留学归国人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认证书》;
(6)教师资格证书及《中国教师资格网》的查询网页打印件;
(7)国家统招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需提交报到证。报到证遗失的,须提供省人社厅或省教育厅出具的遗失证明。
2020届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需提交加盖毕业学校公章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须于2020年8月31日前提交报到证原件,如未按时提供,取消应聘资格。
上述材料中(4)、(5)、(6)、(7)项均须提供原件和一份复印件,复印件与(1)、(2)、(3)原件按顺序装订。
定向、委培毕业生应聘,还需提交定向、委培单位同意应聘介绍信;已与用人单位签订就业协议的2020年应届毕业生应聘,还需提交签约单位同意应聘介绍信或解除协议证明;我市在编在职人员应聘,还需提交用人权限部门签字盖章已满6个月的辞职或解聘合同;其他在职人员应聘,还需提交用人权限部门或单位同意应聘介绍信。
参加面试的人员未在规定时间内向招聘单位提交有关材料的,视为自动放弃。经审查不具备应聘条件的,取消其面试资格。因自动放弃或取消资格造成的空缺,从同一招聘岗位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一次性递补。
进入面试人员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有人数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出现空缺的岗位,取消招聘计划。取得面试资格人员如不能按时到达面试地点视为自动放弃其面试资格,不再进行递补。
按照物价部门核定的标准,面试考务费每人70元。
面试工作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要求组织实施。面试成绩采取百分制,并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尾数四舍五入,面试成绩按50%折算计入总成绩。面试采取试讲等方式进行。面试教材为各学段各学科的相应教材。
面试公告及相关事宜请应聘人员及时关注菏泽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网站。
(三)考试成绩计算
考试结束后,按笔试与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计算出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考试总成绩在菏泽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网站上公布。
六、考察体检
(一)考察
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进入考察范围人选。如同一个招聘岗位出现总成绩并列的,依次按笔试成绩高者优先、学历层次高者优先、应届毕业生优先、年龄小者优先的办法确定考察人选,如最后2名及以上总成绩相同者以上条件均相同,由区教师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考察人选。对自动放弃或考察不合格造成的岗位空缺,从同一招聘岗位按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一次性递补。
(二)体检
体检在县级以上综合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承担。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对自动放弃或体检不合格造成的岗位空缺,从同一招聘岗位按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一次性递补。
七、公示聘用
根据考试成绩、考察和体检结果,按招聘岗位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菏泽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网站上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后不再递补。公示期满,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拟聘用人员,根据报考岗位组别,按照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自愿选择具体学校岗位。选择岗位后,由聘用单位填写《事业单位聘用人员登记表》和《事业单位聘用人员情况汇总表》,报区人社局审核备案。符合岗位聘用条件的,由区人社局发放《事业单位招聘人员通知书》,凭《事业单位招聘人员通知书》办理相关手续,学前教育教师实行人员总量控制备案管理。由聘用单位和受聘人员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受聘人员最低服务期限5年(含试用期)。受聘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对符合“先上岗、再考证”阶段性措施的高校毕业生,在1年试用期内未取得相应教师资格的,依法解除聘用合同。
八、监督检查
高新区纪工委对招聘全过程进行监督。对招聘工作中的违规违纪人员,严格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 第35号)进行处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九、其他
2020年菏泽高新区公开招聘教师考试不指定考试教材和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授权或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其他未尽事宜以菏泽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网站公布信息为准。
特别提示:
1.高新区公开招聘教师期间的公告事项均在菏泽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网站()上发布,请报考人员务必登陆准确的网站查询有关信息,以免影响报考。
2.应聘人员在应聘期间要及时了解招聘网站发布的最新信息,并保持所留联系电话全天24小时通讯畅通,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
3.政策咨询电话:、。
4.举报监督电话:。
附件1.2020年菏泽高新区公开招聘教师岗位统计表.xlsx
附件3.2020年菏泽高新区公开招聘教师诚信承诺书.docx
附件4.2020年菏泽高新区公开招聘教师疫情防控注意事项.docx
菏泽高新区教师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
2020年7月9日
原标题:2020年菏泽高新区公开招聘教师简章
文章来源:http://www.hzgxq.gov.cn/art/2020/7/9/art_18899_9287751.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