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山东医学高等专科学校招聘中高级岗位人员公告(11人)
一、招聘单位简介
山东医学高等专科学校是一所省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设临沂、济南两个校区。现有全日制在校生22000余人,专任教师853人,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人员420人。学校设医学系、护理系、口腔医学系、医学检验系、药学系、健康与康复系、医学影像系等10个教学系部,开设临床医学、口腔医学、康复医学、护理学、助产、涉外护理、医学检验技术、药学等22个专业。
学校秉承“质量立校、人才兴校、改革活校、科研强校、依法治校”的办学理念,坚持为医疗卫生事业服务的宗旨,遵循医学教育和卫生人才成长规律,以人才培养为根本,以质量求生存,以改革为动力,以特色促发展,以完善办学条件、提高教学质量为重点,以建设优质高等职业院校为契机,努力开创医学教育与卫生人才培养的新局面,为促进基层医疗卫生事业发展培养更多更好的适宜卫生人才。
二、招聘岗位和人数
根据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2020年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问题的通知》要求,结合工作需要,我校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专业技术岗位工作人员11人(副高级岗位5,中级岗位6人)。具体岗位及条件详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汇总表》(附件1)。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身体健康;
4、应聘中级岗位年龄应在45周岁以下(1974年7月6日以后出生),应聘高级岗位年龄应在50周岁以下(1969年7月6日以后出生);
5、国家规定择业期内(二年)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以及在国(境)外教学科研机构学习,与国(境)内高校应届毕业生同期毕业的留学回国人员(含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可以报考限应届毕业生的岗位;
6、符合山东省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的其他相关规定和条件。
(二)岗位条件
详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汇总表》(附件1)。
(三)曾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现役军人,以及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应聘。凡与聘用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单位人事、财务、纪律检查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
(四)资格审查
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进入面试的应聘人员,除需按招聘岗位要求提供相关材料外,还需向招聘单位提交本人基本证明材料及1寸近期同底版免冠照片2张。基本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主要包括:
1、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应聘的,提交身份证、毕业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毕业证、学位证或学校有关部门出具的正常毕业证明。
2、其他人员应聘的,需提交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证书(须在2020年8月1日之前取得)、身份证。
3、在职人员应聘的,需提交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证书、身份证,有用人权限部门或单位出具的同意应聘证明信,对按时出具同意应聘证明信确有困难的在职人员,可在考察或体检时提供。
四、招聘程序
(一)发布招聘信息
通过山东省卫生健康委员会网站(http:)、山东医学高等专科学校临沂校区()和济南校区)网站公布。
(二)报名与资格初审
1、报名
报名方式:采用网上报名的方式,符合条件的应聘人员请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登录“山东医学高等专科学校人事招聘系统”(以下简称“招聘系统”,网址http://39.104.22.138/qlzp/)进行报名。首次使用招聘系统需注册新用户,填写注册信息时要真实、完整、准确。注册成功后可在系统中查看招聘岗位并报名。应聘人员按要求如实填写、提交个人信息资料,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应聘人员在资格初审前可修改报名信息,后一次自动替换前一次信息。初审通过,报名信息不能更改。报名时间截止后,尚未初审或者初审未通过的,不能再改报其他岗位,不能再修改、补充报名信息。
本次招聘各类通知均通过招聘系统或学校网站发布,不再进行电话通知,请考生自行关注查询,因个人原因未及时查看通知消息而影响考试,后果自负。
报名时间:2020年7月10日至2020年7月16日。
2、资格初审
学校依据应聘人员的报名信息进行资格初审,资格初审结果通过“招聘系统”通知。
应聘人员须将报名材料的原件按顺序扫描成PDF格式(所有材料扫描成一个文件),发送至邮箱(临沂)、(济南),邮件发送名称格式为“申报岗位名称+姓名+毕业学校+学历”,报名材料扫描顺序见“招聘系统”说明。逾期未发送材料或未按要求发送材料的将不予审核,报名材料审核结果通过“招聘系统”通知。
3、通过报名材料审核人员请随时关注“招聘系统”通知打印准考证。
(三)考试
本次考试采取简化程序直接面试的方式组织,设定面试合格分数线70分。面试一般采用试讲和答辩相结合的方式进行,面试成绩即为总成绩。
面试主要采取试讲及答辩方式进行,时间为15分钟以内。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语言表达能力、专业能力、举止仪表、板书等方面的素质和能力。
考官根据应聘人员的综合表现,独立进行评判、打分。按照每个测评要素去掉一个最高分,去掉一个最低分后综合计算平均成绩的办法,确定面试人员成绩。面试总分为100分,面试结束后,现场公布面试成绩,面试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
面试具体时间、地点通过“招聘系统”另行通知。
(四)考察体检
按照招聘岗位,根据应聘人员的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1:1.5的比例,确定进入考察范围人选,考察采取查阅档案、个别谈话和到原工作单位了解情况等方式,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政治思想、道德品德、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方面的情况,并对其资格条件进行复查。按照山东省委组织部《关于进一步从严管理干部档案的意见》(鲁组发〔2017〕2号)文件精神,对考察对象的档案进行严格审核,重点审核“三龄两历一身份”等内容。对档案存在问题且经调查不能查清落实的,不予办理聘用手续。
对考察合格人员,根据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范围人选。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 号)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应聘人员未按照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对放弃考察、体检资格或考察、体检不合格人员造成的空缺,从其他进入同一岗位考察范围的人员中依次等额递补。
(五)公示聘用
对考试、考察、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按规定统一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报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审核备案,符合聘用条件的,发放《事业单位招聘人员备案通知书》,凭《事业单位招聘人员备案通知书》办理相关手续,聘用单位和受聘人员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五、待遇
聘用人员执行高等学校人员控制总量管理相关规定,工资、福利执行国家、省有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标准。
六、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临沂校区联系人:孟老师
联系方式:
济南校区联系人:张老师
联系方式:
报名期间技术服务电话:
七、其他
未尽事宜,将按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卫生健康委员会相关文件要求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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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医学高等专科学校
2020年7月8日
原标题:山东医学高等专科学校2020年公开招聘中高级岗位工作人员简章
文章来源:http://www.sdmc.edu.cn/html/2020/tzgg_0708/2764.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