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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枣庄市皮肤病性病防治院合同制招聘24人公告

枣庄市皮肤病性病防治院暨枣庄市立第四医院,是枣庄市政府举办的唯一一所非营利性皮肤病专科医院。根据医院岗位空缺情况和工作需要,参照《关于2020年枣庄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问题的通知》(枣人社办发〔2020〕8号)规定,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合同制工作人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的岗位、专业及具体要求

详见附件《枣庄市皮肤病性病防治院2020年度公开招聘合同制工作人员岗位表》。

二、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和适应岗位的身体条件;

(四)具有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和技能条件;

(五)具有初级专业技术资格者年龄应在35周岁以下, 具有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者年龄应在40周岁以下,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者年龄应在45周岁以下(年龄计算日期均截止到报名开始之日);

(六)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应聘人员已进行执业注册的,其执业范围须与报考岗位相一致)。

曾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在校生、现役军人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应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在校生不能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作为条件应聘。

香港和澳门居民中的中国公民可应聘符合条件的岗位。取得祖国大陆全日制普通高校学历的台湾学生和取得祖国大陆认可学历的其他台湾居民,可应聘符合条件的岗位。

凡与聘用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本单位人事、财务、纪律检查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

在编在岗人员、签订劳动合同人员、人事代理人员等需出具有用人管理权限的部门(单位)同意应聘的证明;定向、委培毕业生应聘,需出具征得定向、委培单位同意的报考信函;已经就业或签订就业协议书的毕业生须用人单位出具同意报考证明。不按上述要求办理或提交虚假信息材料的,查实后取消其本次应聘资格。

招聘岗位对工作经历有明确要求的,应聘人员需提供相应的工作经历证明。高校毕业生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作为工作经历,工作经历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以报名开始之日为截止日期。

三、报名与资格审查

(一)个人报名

报名时间:2020年6月1日-6月3日,9:00-17:30

查询时间:2020年6月2日-6月4日,9:00-17:30

应聘人员登录枣庄市皮肤病性病防治院网站()或者直接登录报名系统进行报名,按要求如实填写、提交个人信息资料。每人限报一个岗位。报名人员在资格初审前可修改报名信息,后一次自动替换前一次信息。初审通过,报名信息不能更改。报考人员必须使用二代身份证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报名人员在应聘期间的表现,将作为公开招聘考察的重要内容之一。

报名上传材料:

1、本人有效期内的二代居民身份证扫描件(正反面);

2、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应届毕业生提供就业推荐表、学信网查询的《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3、报考岗位要求的相关职业资格证书;

4、报考岗位要求的相关工作证明;

5、报考岗位所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

(二)初审:

初审时间:2020年6月2日-6月4日,9:00-17:30

医院公开招聘合同制工作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应聘人员按要求如实填写报名表信息、提交个人信息资料,凡提供虚假信息和材料获取报考资格的,一经查实取消报考和录用资格。

(三)缴费:

缴费时间:2020年6月2日-6月5日,11:00-17:30

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枣庄市皮肤病性病防治院网站()或者直接登录报名系统进行网上缴费,逾期未进行网上缴费的,视为放弃。缴费成功人员及时登录网站打印《公开招聘合同制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和《公开招聘合同制工作人员诚信承诺书》(参加面试时使用)。

根据山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山东省财政厅《关于重新明确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录用考试报名考务费标准问题的通知》(鲁发改成本〔2018〕1427号)核定的标准,收取考务费每人每科40元。

四、考试

1.考试时间和地点:根据疫情防控形势和各岗位报名情况,另行通知。

2.考试办法: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均采用百分制计算成绩。

笔试采取统一考试、统一标准、统一阅卷的方式进行。笔试考一科,内容为本专业基础知识和专业知识。为保证新进人员基本素质,笔试设定最低合格分数线,由医院根据岗位招聘人数和笔试情况确定。

面试人选从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中,根据招聘岗位和招聘人数由高分到低分按《枣庄市皮肤病性病防治院2020年度公开招聘合同制工作人员岗位表》面试比例要求确定面试人员,笔试合格人数出现空缺的岗位,取消招聘;达不到招聘比例的,按实有合格人数确定面试人选。面试人选按规定程序面向社会公布。因放弃或取消资格造成的空缺,按笔试成绩依次递补。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重点考察综合分析能力、组织协调能力、反应应变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和专业技术能力等。面试时间不超过10分钟。

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采用百分制计算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根据考试总成绩,确定进入考察范围人选。面试设定最低合格分数线为60分,达到合格分数线的方可进入考察范围。同一招聘岗位应聘人员出现总成绩并列的,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考察范围人选。

按照鲁发改成本〔2018〕1427号核定的标准,面试考务费的收取标准为每人70元。

五、考察和体检

根据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选。

考察根据岗位条件要求采取多种方式进行,主要考察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方面情况,并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岗位条件、提供的相关信息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复审。

体检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一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放弃。对放弃考察体检或考察体检不合格造成的空缺,从进入同一岗位考察范围的人员中依次等额递补,并按规定进行公示。

六、公示和聘用

考试、考察、体检合格的拟录用人员,在医院网站()及网站:枣庄人才网(),微信公众号:“枣庄人才网”面向社会公示拟录用人员名单,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拟录用人员公示期后不再递补。公示期间有异议的,按照有关规定调查处理,做出结论。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问题影响聘用并查实的,不予聘用;对有反映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将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拟聘用人员无正当理由逾期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受聘人员实行三个月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合格的,医院与受聘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并缴纳社保;不合格的不予聘用。

七、其他

1、本次考试全权委托第三方组织,不指定考试教材和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授权或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2、本次招聘工作事项在医院官网及网站:枣庄人才网(),微信公众号:“枣庄人才网”发布,请报考人员及时关注了解并自行查询网站发布的最新信息,报考人员务必保障通讯畅通,因个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

咨询电话(工作时间接听)

枣庄市皮肤病性病防治院:

附:《枣庄市皮肤病性病防治院2020年度公开招聘合同制工作人员岗位表》

枣庄市皮肤病性病防治院

2020年 5 月 21 日

原标题:2020年枣庄市皮肤病性病防治院合同制招聘简章

文章来源:http://www.pfxbzx.com/html/news/55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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