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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滨州博兴县事业单位招聘医疗类11人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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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社部令第6号)、《关于2020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问题的通知》(滨人社字[2020]3号)等有关规定,经县委、县政府同意,现将2020年博兴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2020年我县事业单位计划公开招聘工作人员49人,其中综合类38人、卫生类11人。招聘岗位及有关具体要求,详见《2020年博兴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表》。

二、招聘范围和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4、年龄40周岁以下(1979年5月29日以后出生)。其中面向优秀社区、村党组织书记定向招聘的岗位,年龄为45周岁以下(1974年5月29日以后出生)。

5、具备招聘岗位规定的专业、学历要求和其它条件。

毕业时取得高级工、预备技师职业资格的高级技校或技师学院全日制毕业生,可分别按照全日制高职(大专)、本科毕业生应聘符合条件的岗位。

香港和澳门居民中的中国公民可应聘符合条件的岗位。

博兴县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工作人员或实行人员控制总量备案管理人员、曾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现役军人以及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应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不能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作为条件应聘。

应聘人员不得报考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规定情形的岗位。

根据国家和省有关规定,对由我省统一组织招募和选派在滨州服务或滨州生源在滨州市外服务的“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等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实行定向招聘。具体设置为:(一)面向服务满2年且完成协议书(合同)规定的服务期限、考核合格后,3年内(2016年、2017年、2018年招募和选派人员,其中“三支一扶”计划仅限2016年招募人员)报考的,实行定向招聘,可报考岗位代码为2801的面向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定向招聘岗位。(二)面向2015年及以前招募的“三支一扶”计划人员,服务满2年且完成协议书(合同)规定的服务期限、考核合格后,可报考岗位代码为2601的面向2015年及以前的“三支一扶”人员定向招聘岗位。

从博兴县应征入伍的或博兴县户籍的大学生退役士兵可报考面向大学生退役士兵定向招聘岗位。

符合《中共山东省委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社区党组织建设的若干意见><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村级党组织建设的若干意见>的通知》(鲁办发[2017]39号)文件规定的博兴县优秀社区、村党组织书记,可报考面向优秀社区、村党组织书记定向招聘岗位。

三、报名和资格初审

本次公开招聘报名工作,采取统一时间,网上报名、网上初审、网上缴费的方式进行。

(一)个人报名

报名时间:2020年5月29日9:00—5月31日16:00

查询时间:2020年5月29日11:00—6月1日17:00

应聘人员登录博兴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按要求如实填写、提交相关个人报考信息资料,上传本人近期免冠正面数码照片。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兼报者取消应聘资格。应聘人员在招聘单位资格初审前可修改报名信息,后一次自动替换前一次信息。招聘单位初审通过,报名信息不能更改。应聘人员必须使用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报考有专业要求岗位的,以应聘人员所获毕业证书上注明的专业为准。应聘人员填写的报名信息必须真实、全面、准确,主要信息(如所学专业)填报不实的,按弄虚作假处理。信息填报不全导致未通过资格初审的,责任由应聘人员自负。应聘人员有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等行为的,查实后取消本次应聘资格。

参加面向优秀社区、村党组织书记定向招聘的人员,在网上报名前须取得所在镇(街道)党(工)委确认推荐并盖章的《2020年博兴县面向优秀社区、村党组织书记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推荐表》。

(二)资格初审

初审时间:2020年5月29日11:00—6月1日12:00

招聘工作主管机关、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指定专人负责资格初审工作。资格初审人员根据应聘人员提交的信息资料进行资格初审。对具备报名资格并符合应聘条件的,不得拒绝报名;对未通过初审的人员,要说明理由;对提交材料不全的,应注明缺少的内容,并退回报名人员补充。

应聘人员在网上提交报考信息后,可在查询时间截止前登录博兴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查询报名资格初审结果。

(三)网上缴费

缴费时间:2020年5月29日11:00—6月1日17:30

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内登录博兴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进行网上缴费。逾期不办理网上缴费手续的,视为放弃。笔试考务费每人40元。

缴费成功人员于规定时间(具体时间将在博兴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另行发布公告)下载打印准考证,以及《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应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承诺书》(资格审查、面试、考察时使用)。

符合减免考务费用条件的应聘人员,可免笔试考务费。符合免笔试考务费条件的应聘人员在网上初审通过后,于报名时间截止前(5月31日16:00前)将免笔试考务费有关材料发送至指定电子邮箱,并拨打指定电话确认邮件收到情况(具体要求详见附件3第16款)。免笔试考务费认定结果以电子邮件形式反馈本人,未通过认定人员请及时缴费,通过认定人员报名缴费截止后统一进行免缴费处理。

报名结束后,对报名人数达不到1:3比例的招聘岗位,计划招聘1人的,取消招聘岗位;计划招聘2人(含)以上的,按规定的比例相应核减计划。对面向优秀社区、村党组织书记的定向招聘岗位,报名人数达不到1:3比例的,经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管机关批准,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

报考取消招聘计划岗位的人员,可在规定时间内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逾期不办理改报手续的,视为放弃。

四、笔试

(一)笔试时间地点

笔试时间和地点,将在博兴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另行发布公告。

应聘人员必须凭笔试准考证和有效期内居民身份证(仅限二代身份证、临时身份证)参加考试,两证缺一不可。

(二)笔试内容

笔试根据专业不同分为综合类、卫生类两大类,各类均考一科。综合类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包括法律法规、政治经济理论、时政方针、科技知识等基础性知识和综合写作;卫生类笔试内容为医学基础知识。

为保证新进人员基本素质,笔试设定最低合格分数线,由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管机关根据岗位招聘人数和笔试情况确定。笔试成绩合格人员,按1:3的比例确定面试入围人选。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有合格人数确定。

五、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的全过程。资格初审结果不作为确定符合应聘条件的最终依据。凡在后续工作中发现初审通过人员不符合应聘资格或弄虚作假等问题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考试、聘用资格。资格审查由招聘工作主管机关、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负责实施。

经笔试进入面试资格审查范围的人员,应按照面试资格审查通知规定提交材料并参加现场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工作人员根据应聘人员提交的材料,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资格审查,并对资格审查结果负责。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现场资格审查以及未按规定提交相关材料的,视为放弃。对不符合报名条件的,取消其资格。面试资格审查合格人员,每人缴纳面试考务费70元。

因弃权或取消资格造成的空缺,从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中,根据招聘岗位和招聘人数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递补只进行一次,并按规定程序面向社会公布。

应聘人员要仔细阅读诚信承诺书,并亲自在《应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承诺书》上签名。提交的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应聘人员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

六、 面试

面试实行百分制,采取结构化面试形式。面试由招聘工作主管机关或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

面试重点测评应聘者的岗位适应能力,主要考察应聘者的职业道德、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

面试的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和持有效证件等要求参加面试的,视为自动放弃。

为保证新进人员基本素质,面试设定最低合格分数线60分(满分100分)。面试结束后,将笔试、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百分制合成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

如同一岗位中出现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相同且影响聘用的,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若仍相同的,再重新组织面试,并以重新面试成绩排序确定进入考察范围人选。

七、考察体检

按照招聘岗位,根据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1:1.5的比例,确定进入考察范围人选,面向社会公布,考察时先按1:1的比例进行。对考察合格的人员,按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范围人选。

考察主要侧重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方面情况,并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岗位资格条件,提供的相关信息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复审。要按照《关于进一步从严管理干部档案的意见》(鲁组发[2017]2号)要求,对考察对象的档案进行严格审核,重点审核“三龄二历一身份”等内容。对档案中存在的问题,要认真进行调查,问题未查清并处理到位的,不得办理聘用手续。

对考察合格人员,组织体检。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承担。体检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一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对于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致使体检结果失真者,不予聘用。

应聘人员未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放弃。对放弃或考察体检不合格造成的空缺,可从进入同一岗位考察范围的人员中依次等额递补。

八、公示聘用

对考试、考察、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博兴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统一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不再递补。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由聘用单位或主管部门提出聘用意见,报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管机关办理备案手续。对反映问题影响聘用并查实的,不予聘用。聘用单位和受聘人员要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含在聘用合同内,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本次招聘设置最低服务年限,最低服务年限为3年。

九、其他

有关招聘事项信息将通过博兴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布,应聘人员应及时了解网站发布的最新招聘信息,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及招聘的,责任自负。

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教材和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授权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政策咨询电话:

博兴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综合类):

博兴县卫生健康局(卫生类):

咨询时间:上午8:30-12:00 下午14:30-1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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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博兴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表(综合类).docx

2020年博兴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表(卫生类).docx

2020年博兴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应聘须知.docx

中共博兴县委组织部

博兴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0年5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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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2020年博兴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

文章来源:http://rsxx.binzhou.gov.cn/bxrsw/pages/fwml/rsks/10900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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